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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 打破晋升“天花板”

事业单位的职级并行制度叫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职员等级制度在事业单位中产生的时间是非常早的,公务员的职级一定程度上也是在借鉴事业单位职级基础之上而形成。职员等级制度是针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而设置的,因为管理岗职员是有等级层次的,这些层次恰恰是与公务员的职务层次相对应。

而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是事业单位晋升非领导职员等级的一种制度,是在原有的职员等级制度基础之上,增加设置非领导职员序列的管理岗职员,让这些职员能够获得职员等级所对应的经济待遇,是提升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重要举措和手段。管理岗职员首次正式使用是在1993年,指的是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

事业单位的职级并行制度,最初实施是在宁夏和海南等地,是属于地方性的探索。这些并不属于全国性的试点范围,只是地方在探索事业单位管理方面的一些付出与努力。在2016年开始,事业单位的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也开始进行试点。2018年发布了《关于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确定了15个试点县(市)。

同时,在2021年的二月,最终出台了《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这是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从试点向全面推广的重要举措和步骤。

今天我们就围绕此来展开介绍。为大家全面了解事业单位的职级并行,提供一些理论性参考。

一、职员等级晋升实施时间:2022年1月

在21年二月份出台的意见中,明确了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的时间是从2022年一月起执行。这也就是说,大政策是在今年的一月起,但是具体落实到位,还是要看各地的政策和具体的方案了。

二、实施范围

2021年2月通过的文件全称为《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其中明确是说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是在县以下事业单位进行的,县以下事业单位从公文的表述和规范性来看,主要是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县和区,具体包括:区县行政范围内党政机关所属的各事业单位,包括县直事业单位、县直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

同时,我们要区别县以下与县级以下这两个不同的概念。 “县以下事业单位”是与试点的范围划分有相对应的关系,在2018年试点文件内容中可以看出,15个试点县(市)有:县、县级市、市辖区,这些都是行政区域内的“县”。之所以要从县以下开始,主要是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现实原因: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晋升难度极其困难,推行这项工作更为迫切。

(二)政策连贯性原因:是任何一项改革工作需要循序渐进,从县以下事业单位进行试点并开始实施,也是为在全部事业单位进行职员等级晋升改革提供基础性的工作和探索。

三、人员范围

现以下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主要是针对管理岗人员的,因为只有管理岗人员才能称之为是职员。工勤岗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都不在职员范围序列。

本期文章我们就将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介绍到此,在下一期文章中,我们将重点围绕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内容,晋升的条件要求,职员等级晋升的职数比例设置等来展开分析。感兴趣的同志可以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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