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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打1太恶劣! 女初中生遭遇霸凌, 三个问题值得探讨

可怜的女孩,后背紧紧地贴在墙上,一动也不敢动,一个又一个巴掌狠狠地落在她的脸上。12个凶神恶煞般的女孩左右开弓,一边嬉笑,一边施虐,仿佛以多对少的欺凌,可以给她们带来莫大的快感。

谁能想到,12名女孩欺凌1个女孩,仅仅是因为上体育课时产生了点矛盾,谁能想到七年级的女孩们,居然使用如此恶劣的暴力手段去解决矛盾?

一、迅速处理不含糊?

上面的一幕,发生在4月1日的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古城镇中心学校。4月3日,当地的处理结果公布了。有处罚,有处分,有学生,有老师。咱们先一起来看看处理结果,再讨论三个问题:谁的责任比较大?哪种思想该提倡?多大年龄必须罚?

论处罚,“犯事”的12个女孩中,1人年满14岁,被行政拘留10天;其他11人不满14岁,不予处罚。

论处分,12名女孩中,3名主要参与者被留校察看,其他9人被记过。

除了学生,家长和老师也难逃干系,所以女孩们的监护人被训诫,责令他们严加管教自己的女儿。校长被党内警告,分管副校长被记过、免职,班主任被记过。

客观地说,事发是4月1日,处理在4月3日,效率比较高,速度比较快,但与此同时,处理的结果却引发了众多争议。

二、谁的责任比较大?

校长、副校长、班主任都被处理了,副校长甚至还被免职。可与家长相关的处理,却仅仅是“训诫”和“责令”?

学校的学生出了事,学校当然应该承担管理责任,作为学生的管理者,校长,副校长,班主任被处理也没得说。可问题在于,霸凌者做出如此恶行,主要的责任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

孩子的一言一行,首先根植于自己的家庭。父母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什么样的家庭就培养出什么样的孩子。学校和老师能从外部规范学生的言行,却不能从内心端正他们的三观。

三、哪种思想该提倡?

每次有负面新闻出现的时候,有关部门的处理基本基于两种思维模式。一种是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另一种是平息舆论的思维模式。这两种模式虽然可以并行,但第二种单独出现的几率似乎更高。

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是根据出现的问题,找到症结所在,推出一系列的措施,争取让类似的问题不再出现。所以这种思维模式之下的处理,见效比较慢,但非常彻底。

平息舆论的思维模式,以降低社会影响为主要诉求。这种思维模式下的处理,注定不会太深,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却能体现出“快”和“重”的特点。

我个人认为,校园霸凌事件频发,不能只是出现一起处置一起,该思考思考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了。比如,不满14岁的9个孩子仅仅受到校规校纪的处分,合理吗?

四、多大年龄必须罚?

在很多“熊孩子”的眼里,《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自己的“保护伞”和“防弹衣”。甚至有的人在作恶的同时,搬出“我还没成年,你能拿我怎么样?”之类的言辞,来嘲讽被害人和家属。我们是不是该推动立法,把嫌疑人承担刑责的年龄降低?

在很多“熊家长”的眼里,孩子出现问题与自己无关,都是学校和老师没有把孩子教育好。指责学校和老师,他们一个比一个强,却从来都不愿意反省自己。对于那些行事恶劣的“熊孩子”的家长,我们是不是应该让他们接受更严重的惩处,而不仅仅是训诫了事?

体育课上小矛盾,放学之后变霸凌,花季少女不厚道,以十欺一真可恶,校长老师受惩处,家长只是遭训诫,舆论平息分分钟,立法根治道路长。

很难想象,那位被12人欺负的女孩会留下多么深的心理创伤。对于当地的处理,你怎么看?你认为有哪些措施可以避免校园霸凌的出现?来评论区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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