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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了! 刘玫教授遭遇虽值得同情, 但书生气太浓, 将会“输掉人生”

#教育听我说#

这个清明节的最大新闻,可能就是中国政法大学这两名教授的“公开绝交”吧!消息曝光,迅速受到网络和舆论的强烈关注。

有的网友不分青红皂白,对刘玫教授进行一顿批判;也有的网友眼光更加犀利,较为深刻地对如今大学的“名利场”进行一番批判。

大学成为“名利角逐场”,已是不争的事实。其实,岂止大学,如今的环境,哪一个地方又不是“名利角逐场”呢?

大家都在“争名夺利”,赢者为王,败者为寇。然而,相比较而言,我倒觉得挺同情这个刘玫教授的。

在这里,我不想从什么“大道理”“空道理”的角度上来讲,我想从“”世俗人情”的角度来谈谈这件事。

从刘玫教授的执教经历来看,她算是一个有恩有义的人。刘玫教授对汪海燕教授,曾经有过多次提携和帮助。

众所周知,在大学环境和学术领域,非常重视“师承”。老师是谁?拜师在谁的门下?这都非常重要。

“师承”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这对学生本人来说,它就是一种非常珍贵的资源。“师承”在表面是一张名片,实际上它也是一种权威,一种地位。

作为一名学生,如果有老师的重视和认可,那么,他将会快速成长。作为一名学者,如果有导师的指导和提携,那么,凭借“师承”,他将在学界快速获得认可,并拥有权威性。

刘玫在中国政法大学是一名非常有资历的教授,有着40年的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和科研经验,这是40年中,她指导和提携了很多学生,汪海燕就是其中一名。

不可否认的是,汪海燕就是凭借着刘玫教授的指导和提携,然后有了今天的成绩和地位。刘玫对汪海燕的恩义,已然明了。

从刘玫教授的“绝交信”来看,她还是拥有一个爽直性情的人。在这封“绝交信”里,刘玫教授把她和汪海燕之间的恩怨是非,讲得非常清楚。

以前对汪海燕的帮助的细节,现在汪海燕的出尔反尔过程,还有她自己申请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的条件,都清晰地展现在公众面前,刘玫教授写这篇文章的确是用了心思。

特别值得一提的就是,刘玫教授在这封“绝交信”里也说明白了自己去争取“副会长”一职的目的和动机,就是想给自己40年来的教学生涯做一个交代。

不管怎么说,“副会长”是一个荣誉,能够争取副会长,相当于就是通过这种名誉的方式来获得别人对她的认可。

我觉得,这也是一种正常思维的追求。如果有这种争取名誉的机会,哪一个人又不会去努力争取呢?

这跟中小学教师竞聘“高级职称”一样,都快退休了,就是想通过“高级职称”这个称号,来向外界展示自己的能力是被认可的。

这种追求,既是“人性使然”,也是“人之常情”。那些拿着“名利大棒”来随意批判刘玫教授的人,都是“伪君子”。

刘玫教授连这种争取副会长职位的唯一“欲望和追求”,都清清楚楚地向公众交代出来,并没有遮遮掩掩,就凭这一点,我也认为刘玫教授是一个拥有爽直性情的人。

但是,一个非常残忍的现实就是,刘玫教授虽然被人同情,但因为这封“公开绝交信”,她仍然会输掉人生,而且输得很惨。

一方面,若论玩弄手段,背信弃义,刘玫教授显然不如汪海燕教授。

作为一名女教师,刘玫显然还是太仁慈了,太单纯了,她没有真正认清汪海燕的本来面目,被汪海燕的种种逢场作戏而深度欺骗。

她一心认为,自己对汪海燕有那么多的帮助和恩义,在争夺“副会长”的关键时刻,汪海燕会把机会让给“恩师”,没想到汪海燕忘恩负义,这是刘玫教授愤怒发布“公开绝交信”的最根本原因。

另一方面,对“舆论场”的认识不足,书生气浓,将会使刘玫教授失去“名节”。

刘玫教授天真地认为,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出来,公众就会给她一个公平的评判。

但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舆论场”本身也是“名利场”。“舆论场”的是是非非,甚至要远远超过“名利场”的恩恩怨怨。

通过发表公开信来和某人绝交,这还是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那些“纯粹文人”的做法。在那个年代,这种“公开绝交信”,甚至还成了这些纯粹文人“名节”的立证贴。

但如今这个时代,谁还能够理解这玩意儿?“公开绝交信”曝光以后,人们反而关注的是“争夺副会长”这件事。

由此可见,这个刘梅教授的“书生气”还是太过浓厚了,舆论场没有给她带来公正评判,反而给她带来了负面影响。

因为刘玫教授的做法影响了大学教授的形象,也给学术界带来了负面影响。我们可以预见的是,刘玫教授最后的结果是“名利双输”。

那么,我们又该如何评价这个汪海燕教授呢?

在这次“副会长”的争夺中,汪海燕赢得了“副会长”这里荣誉,但是他仍然会“输掉人生”。

一方面,汪海燕教授本身的“为人”已经出现重大问题了。

汪海燕教授最大的问题,我觉得应该是“背信弃恩”。刘玫教授曾经指导和提携过他,他没有报恩;他自己也承诺放弃竞选,结果还通过玩耍手段的方式获得了副会长职位。

古人云“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汪海燕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赢得了“副会长”这个职位,但一点都不光彩;这样的“胜利”,这样的“成果”,不会维持太久。

另一方面,汪海燕玩弄手段,背信弃恩,将会在学术界进一步形成负面影响。

在学术界,对自己的恩师下手,欺骗老师,这是不被允许的。刘玫教授在被逼无奈之下,只能通过“阳谋”手段来对抗汪海燕的“阴谋”做法。

汪海燕是通过背后操纵的方式,欺骗老师的方式,最终获得了“副会长”职位,这种做法在学术界知道以后,将很难再有立足之地。

谁还敢提携他呢?现在对付过去的恩施刘梅教授如此,今后保不定会把这种手段运用到自己身上,正是出于这种担心,恐怕谁也不敢再提携他,重用他。

当然,汪海燕教授和刘玫教授合伙上演了中国大学教授的丑陋一幕,这更不会被大学所容忍。

不难猜测,最后的结果,汪海燕教授和刘玫教授也一样,将会是“”名利双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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