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资讯

2013年, 18岁高中生花60万雇凶杀亲, 姐姐临死前还在拼命保护弟弟

“弟弟你赶紧进去,我不会让他们伤害你”,这是一位姐姐遇难之前对弟弟说的最后一句话。

可能到生命的终结,这位姐姐也不会知道,面前杀害她的这两个歹人,正是自己拼死保护的弟弟花60万雇来的。

都说高考是人生大路上一道重要关卡,有些人凭借这一道关卡一飞冲天成为人中龙凤,有些人凭借这这道关卡离自己的目标更近一步,但有些人却在这一道关卡中迷失自我郁郁不得终。高考自然很重要,但这也并不是唯一的路,然而在2014年的河南周口,一名高中因承受不住压力,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杀亲案件。

90年代的时候生育计划非常严格,为了控制人口数目的增长,因此严格限制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因此高炜晟出生后就被父母寄托在亲戚家里抚养。

寄人篱下的高炜晟也时常羡慕周围同学的爸爸妈妈都陪在自己身边,而自己却跟没人要一样,自己的父母从不会回来看他,只是偶尔给他打打电话。

这让高炜晟严重缺乏父母的关爱,他气父母为什么不把自己接过去。当然他更气的是他的姐姐,姐姐是家里的第一个孩子,因此从小就被父母带着身边精心培养。有些时候高炜晟在想,凭什么姐姐就可以在阳光下名正言顺的接受父母的爱,而自己却好像见不得光一样,如果没有姐姐的存在了,那自己是不是就可以在阳光下享受着亲情了。

随着计划生育开始逐渐放松了,又正好到了高炜晟即将升学高中,高父考虑到高中这三年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于是计划着把高炜晟接到身边,这样不但能好好督促一下儿子的学习,也能够更好的弥补此前没能陪伴在儿子身边的亏欠。

听到父母准备把自己接过去的高炜晟感到十分开心,期待了那么久的生活终于如愿了,于是听从父母的安排立刻搬了过去。

然而,高炜晟发现自己与父母之间的生活仿佛不似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美好。由于高炜晟在亲戚家的时候迷上了血腥暴力的杀人游戏,沉迷于游戏的高炜晟的高中入学成绩不佳。高父看到儿子的成绩差的一塌糊涂,为了孩子的未来着想,高父决定为高炜晟制定一个学习计划,并要求高炜晟严格按照计划表上执行。

但由于高父工作原因经常出差,再加上高母性格温柔,她对高炜晟的管束并没有那么严格。因此管束高炜晟学习的任务就落到了姐姐的头上,为了让弟弟有一个更好的未来,姐姐经常辅导高炜晟学习到深夜。

突然没了自由时间的高炜晟感觉被什么掐住了脖子,动弹不得。他试过反抗,但换来的是高父更为严厉的指责。因此高炜晟表面上对姐姐的安排与约束言听计从,内心却一直在咒骂着姐姐。

姐姐对此全然不知,她知道弟弟在自己这种高压的约束下确实会产生埋怨,但她不在乎,她认为只要弟弟的成绩提上来了,考上一个一流的大学,有一个光明的未来就可以了。

再一次月考成绩出来之后,姐姐发现高炜晟的成绩不但没有提升,反而还下降了几名,想到这几天对弟弟进行恶补知识,而弟弟却没有丝毫长进,姐姐忍不住的骂了高炜晟几句。这让高炜晟更加恨姐姐。

高炜晟想到童年时期见不得光的自己,好不容易自己年复一年所期待的与家人一同生活日子终于实现,如今却在姐姐的管控下不但毫无自由可言,就连父亲母亲也默认姐姐对自己这样的管控,高炜晟长期压抑导致已经扭曲的心里,产生了一个恶毒的想法。

尽管父母在学习上对他管控得比较严格,但从来没有在物质上亏待过他,因此高炜晟手里这些年也存了一个小金库。看着责骂自己的姐姐,忍受不住的他决定用60万元来雇佣解决姐姐的杀手,他认为只有这样子,父母才会把目光放在他的身上,只有这样,姐姐就不会整日整夜的看着他、管着他了。

60万元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很快就引起了两个外地人的注意。在收到高炜晟的定金后,这两个外乡人吴某和张某立马赶往高炜晟所住的地址。

2013年的一天夜里,高炜晟确认父亲与姐姐已经入睡的时候,悄悄打了房屋的大门。声响惊醒了睡眠比较的浅的高父,以为家里进了小偷,便出来查看,谁知道迎面碰上了吴某与张某,慌乱之下刺中了高父,高父立刻倒地身亡、

姐姐被这挣扎的动静吵醒了,看到父亲已经被歹徒杀害,顾不得许多的她立马把高炜晟推进房内,将房门锁死,并叮嘱弟弟千万不要出来。而母亲则刚好因为这一天外出,逃过了此劫。

听到门外没有声音之后,高炜晟走出了房门,他想自己终于自由了,再不用被人约束管制了。心情畅快的高炜晟立马拿出现金给了吴某与张某。而这两个歹徒看到两人都躺在了自己的刀下,一时慌乱之下拿了钱就马不停蹄地跑了。

这时房屋里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夜晚一场安静。看着倒入血泊之中的高父与姐姐,高炜晟这才意识到自己到底做了什么事,内疚、恐惧从四面八方袭来,他急忙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方对此立刻介入调查,根据案发现场警方判定这是一场故意杀人案,于是跟着线索立刻抓住了犯罪嫌疑人吴某与张某,并将高炜晟进行逮捕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及《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次故意杀人案中,高炜晟作为主犯谋划了这一起杀亲案件,雇凶杀人,行为已经构成了情节极为严重的故意伤害罪,再加上高炜晟在案发前一个月就已经满了18岁,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最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了高炜晟死刑。另外两位同伙也逃不了法律的严惩。

高炜晟在审判时终于流下悔恨的泪水,他对着警察说道“我想我的爸爸跟姐姐了”。正所谓“破镜难圆,覆水难收”,如今才来后悔为时已晚。面对亲近的人一定要好好珍惜,切莫因为一次冲动而悔恨终生呐。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教育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