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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新现象让人恶心: 喜欢应该成为大学生的动力, 而不是没品

随着考研大军越来越庞大,学校的图书馆也成了别样的一道风景线:只要开门,就是满座。甚至有很多学校为了解决座位不足的情况,专门开设了考研专区座位,座位仍然是供不应求。

但其实仔细一看,图书馆里看似人山人海,实质上还有不少的位置是空着的。一般同学见到空位都会上去看看,结果发现很多空着的位置上都写着一张纸,上面告诉好奇的同学们:此座有主,请勿打扰。

下面这位大二的同学更是豪橫地在桌子上留言道:“我每天都会来的!”

面对如此霸位,这恐怕不是真想考研的。一位李姓的大三师兄,忍不住在纸条上和这位霸位的师弟来了次纸条交流,在纸上写道:

一天了都没见你人影,还搁这占座呢。

祝你期末考试必挂科,考研初试必不过线,回家啃老去吧。

面对这种老赖,完全不用客气。毕竟座位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是有限的,原则上,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获得这种资源,对每个需要这种资源的人来说都是相对公平的。而提前占座破坏了这种公平。

我们相信,这种操作并不会产生法律上的后果。因为从物权角度上来讲,教室里的桌椅属于学校所有。学生获得的是,教室开放时间内,桌椅的使用权。而学生只有通过占有,才能获得桌椅的使用权。那么,在桌上放置个人物品、在桌椅上贴占座标签,是否能产生占有的法律效果呢?

显然不能。

占有在法理上的定义是,占有人对物事实上的控制与支配。把东西放或贴在桌椅上面,而人却不在,显然不能对桌椅构成控制与支配,因为控制与支配必须是在时间和空间上要具有一定的紧密性。

实际上,从占有理论推论,如果谁用个人物品占座,该物品在公共区域一旦从时间上和空间上丧失了与物权人的紧密性,该物权人已经丧失占有了——即变成遗失物,因为物权人并没有抛弃物的意思表示。

那么,如何处理遗失物呢?

当然是好心的帮忙收起来交给这栋楼的管理员了。

在我看来,去图书馆想坐上喜欢的位置,应该是我早起的动力。而不是让我变成一个懒惰而没素质的人。

这无疑是正确的,直接的,中肯的,雅致的,客观的,完整的,立体的,全面的,合理的,辩证的,形而上学的,雅俗共赏的,一针见血的,直击要害的,批判性的,针对性的,创造性的,发散性的,具有独特意义的。

也希望各位看官们不要有侥幸心理,做这种令人讨厌的霸位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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