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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专业+学校”志愿模式, 能更好地选专业, 为何使用率不高?

高考志愿填报“专业+学校”模式更合理,更能够让学生选择自己的兴趣所致,为什么不大力推广呢?从具体的每一个学生来说,的确如此,但对于高校来说,会产生一些高校所无法接受的问题,下面笔者为大家一一阐释高校为什么不积极采用“专业+学校”的志愿填报模式。

高校不太愿意采用“专业+学校”志愿模式的原因

首先,在目前的高考录取体制下,学校采用“专业+学校”志愿填报模式,会丧失高校自身的招生自主权。很多高考生、家长,甚至是高考志愿填报从业人员都理解不了,这个招生模式为何会让高校丧失招生自主权?

我国的高考招生模式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步是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按本省市的高考投档规则对学生的高考志愿进行投档;第二步才是高校自己的录取。高校录取学生,只能从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投档过来的考生中进行录取。当我们采用“专业+学校”志愿模式时,一般各省市投档比例就是按1:1的比例投档,也就是高校某个专业计划招生多少人,当地教育考试院就给学校的这个专业投档多少人,那么对于高校招生部门来说,只能全盘接受这些学生,只要是考生体检要求符合专业要求,学校就得录取,不得退档,1:1的投档比例让学校招生部门没有任何的回旋余地。也就是说,很多高校招生部门会没有工作做,这个专业我招5人,教育考试院给我投5人过来,我直接录取就行了,没有其它什么事情可做了。

在传统的高考录取模式中,学校录取只有一个最低投档分,学校在某省市录取100人,那么投档分就是100人中分数最低的那一个。那么当考试院投档100人或者105人(105%的投档比例)过来后,学校会按照自己的专业录取规则,给这105人进行专业录取,那么高校招生部门就会形成一定的专业分配权,能自主对所有进档学生进行专业分配。

因为上述原因,其实大多数高校是不愿意采用“专业+学校”的录取模式,于是就出现了专业类招生的按大类专业录取,一个专业类中包含了很多个专业或者搞出各种实验班(试验班),如重庆大学的理科实试验班、工科试验班、建筑类等试验班及大类招生专业。采用试验班和大类招生,一个专业大类或试验班中包含了若干个本科专业,学校又弄回了一定的专业招生分配自主权。

更有甚者,如中山大学、上海大学等,一个专业包含了数十个、几十个专业,这样无形中就让学校自己有了专业分配权,而不是让考试院一个人干了学校的工作。于是乎在新高考的部分省市,干脆弃“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采用专业组的志愿模式,于是乎我们原来大肆宣传的“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下会消失的志愿调剂,在专业组模式中依旧保留了下来,一个专业组里可以包含的专业,大到整个学校的所有专业、小到具体的某个专业都可以。

其他两大原因分析

其次,“专业+学校”的高考志愿模式在当年的计算机录取年代,对于高考录取没有了障碍,但如果彻底分成一个专业一个志愿,那么会严重加大高考学生及家长的志愿填报工作量。大家都清楚,一所高校有众多的本科专业,比如一所四川大学就有131个本科招生专业,那么仅四川大学就会形成131个“专业+学校”的高考志愿,全国所有本科高校有超过6万多个专业点,那么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的专业点一般会超过3万个以上,让高考生、家长在这3万多个招生专业点中挑出适合自己的高考志愿,难度是不少的。

其三,即使采用“专业+学校”志愿填报模式,其实还是有很多学生在大学就读期间,依旧会选择转专业,问题就是学生在高考志愿填报的那短短时期内,根本无法准确敲定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很多只是凭一时兴起、看专业名字和自己的初浅理解而选择,可是没过多久或者在大一学习一段时间后发现,自己并不喜欢这个专业,这也是一种浪费,所以大类专业的招生有其合理性。

基于上述三大原因,很多高校比较少采用“专业+学校”的志愿模式,越是好学校,越是少用这个模式,他们采用大类培养模式,希望学生在学校学习一段时间后,再行选择自己的专业方向,这样可以减少学生对自己专业选择的不确定性。

总结

从笔者个人来说,不建议采用完全的“专业+学校”、“专业组+学校”志愿填报模式,而趋向于“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对于高校的专业类设置,应该进行一定的规则限制,不能跨学科门类、专业类没有太多的共性也不能跨越,如此每所高校的专业大类数量也不会太多,高考学生与家长在志愿填报时更方便选择,不同高校之间的专业大类也更具共性,这才有利于高考录取、人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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