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孟子》中,齐宣王称自己有一个最大的毛病:“寡人有疾,寡人好色。”情欲贪念是人的本性,好色本不是什么问题,但如果因为好色而做出一些违背常理和人伦的事,就会酿成悲剧。正如《金瓶梅》中所言:日日追欢,朝朝迷恋,不免尸横刀下,命染黄泉。
而在2019年就发生了一桩荒唐血案,年轻女教师浏览黄色网站,意外被同事发现,从此之后受到同事要挟,被迫与其发生关系。直到某天,女教师忍无可忍,选择用暴力方式解决问题,这也导致一起命案发生。
时间回到3年前的5月,在某所中学的教师公寓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30出头的教师王某惨死在自己的房间内,不仅如此,他还被人残忍地用刀割掉了要害部位,这令尸检的法医看了都不由皱眉。
到底是谁对王某有如此深仇大恨,不仅杀人还要断根?想到这,警方怀疑凶手可能是王某的仇人,双方甚至有可能因为感情纠纷等问题而发生矛盾。在现场民警找到了沾血的小刀和烟灰缸,并从上面提取到指纹和DNA信息。
除此之外,死者的手机也在案发现场,而死者手机上联系最多的人竟然是一个叫晓彤的女教师。王某是中学老师,和晓彤是同事,但警方走访学校老师后得知,晓彤和王某之间并没有其他关系,甚至两人在学校几乎不交流,可为什么两人有这么多通话记录?
无论如何,晓彤成为了警方心目中最大的嫌疑人,而她的失踪也似乎印证了警方的猜想。民警赶到晓彤的公寓后,发现房间非常凌乱,晓彤没带手机却带走了笔记本电脑,这让民警很是诧异,难道说电脑里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找到晓彤成了警方的当务之急,而一个年轻女性带着一个笔记本,身上没有手机,应该走不远。果不其然,几天过后警方就找到了晓彤,与此同时也弄清楚了事情的全部过程。原来这桩荒唐命案,还要从2019年2月开始说起。
每年2月中旬,一般是各大中学开学的日子,而晓彤也是在2月十几日来到学校。她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师范生,来到学校实习,如果不出意外很可能以后就在学校担任老师。在学校的分配下,晓彤和王某负责同一个班级,但两人并不熟悉,除了工作上的事,几乎没有交流。
直到2019年3月,王某擅自使用晓彤的电脑办公,却意外在电脑上发现了一些见不得人的东西。原来晓彤作为一名年轻女性,却没有男朋友,因此有时候生理欲望得不到发泄,便用电脑浏览黄色网站,下载了一些黄色的视频。
而这一切都被王某所得之,他偷偷用手机拍照取证,再拿这些照片威胁晓彤,要求晓彤与其发生关系。晓彤害怕自己的事被曝光,只能委曲求全听从王某的摆布。可王某越发得寸进尺,一开始双方约定发生关系后王某就删除照片,可没想到王某一直不肯删照片,还买了许多丝袜制服,要求晓彤满足其变态欲望。
终于晓彤的耐心被消磨殆尽,她再也不想就此被王某控制,绝望中的晓彤想到了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办法,那就是杀了王某。2019年5月,王某再一次要求晓彤来其公寓,晓彤带上了一把水果刀,在与王某发生关系时,突然从衣服口袋里掏出水果刀,割掉了王某的生殖器。
在王某的哀嚎声中,晓彤又举起了一旁的烟灰缸,狠狠地砸在王某的脑袋上,每一次重击,都在发泄她的怒气。直到王某躺在地上失去了呼吸。而晓彤做完这一切后,删掉了王某手机里的照片,回家带走自己的电脑准备逃离。
可因为没带手机,无法通过实名制购买车票,她只能坐汽车来到城市周围的县镇,最后被接到举报的警方成功抓获。而等待晓彤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晓彤杀害了王某,因此其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而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出意外,晓彤杀人伤身,很大概率会被判处死刑。但法院考虑到王某本身就有违法行为,故而也有可能对晓彤从轻处罚。
王某以照片威胁晓彤与其发生关系,属于QJ罪。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王某虽死,但他的罪行却能够让晓彤减轻量刑。
考虑到晓彤本是一个受害者,因饱受王某的压迫,这才提起屠刀,因此等待她的不太可能是死刑,最多也不过是死缓和无期徒刑。甚至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只不过一个20出头的年轻女性,坐了十多年牢再出狱,她的人生也会截然不同。
情欲和冲动一般都会一起出现,晓彤正视自己的情欲,但却过于冲动。如果王某在要挟她时,她能够主动报警,或许这场悲剧就不会发生,她也不必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