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得”三个词该怎样区分?这个问题困扰了无数国人。以至于1984年出版的《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中提出不再区分这三个词,以降低学生的学习负担。
但是回避并不能解决问题,尤其严重的是,中学阶段不区分这三个词导致了很多成年人不懂得它们之间的差别,造成了很多问题。因为有些人是中学毕业直接跨入社会不再学语文,有些人虽然上了大学,但大学阶段很多学校不开《大学语文》,或者开了也不区分这三个词。
那么,“的、地、得”这三个词到底该怎样区分呢?一位朋友说当年他上学时,她的老师曾经以举例的方式一语道破!
这个老师在回答学生“为什么一定要区分这三个词”的问题时,写了三个词组——“惊恐的呼喊、惊恐地呼喊、惊恐得呼喊”,让他好好体会!结果这个学生默读了好一会儿之后,突然抬起头,眼睛里闪着光芒,说:“我懂了!真的是区别好大!”
这是怎么回事呢?首先,这三个词都表示呼喊声中带有惊恐的气息;但是,“惊恐的呼喊”是个偏正关系的词组,表示呼喊的声音。“惊恐的呼喊”,表示呼喊的动作;“惊恐得呼喊”表示结果,呼喊是惊恐的补语。
所以简单点说,“的”前为定语,“地”前为状语,“得”为补语,简称“的地得,定状补”!
“的”字的本意是形容词明亮光明的样子,从唐末起逐渐被用助词,有时也写作“底”,如“不是将好底换了不好底”。新文化运动中胡适主张将“的”写作“底”,并得到不少赞同和实践。但最终“的”字胜出,这与元明之后古典白话小说兴起使“的”字大量从口语进入文本有关。
“地”字作助词,在唐宋就出现了,最早作为连绵词的后缀使用,逐渐变成副词后缀,如“不住地偷观知远”。(《刘知远诸宫调》)
“得”字做助词出现在宋金时期,如诗人杨万里的“北风吹得山石裂,北风吹得人骨折”,以及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中的“(崔莺莺)出得门来慢慢地行”。
所以在古代语法不发达的情况下,这三个词尽管有人混用,但能将这三个词区分开的人还是不少的。如朱熹的“而今只管说治心修身,若不见这个理,心是如何地治?身是如何地修?若如此,说资质好底便养得成,只是个无能底人,资质不好,便能执缚不住了。”(《朱子语类》)
民国以来,这三个词用混得较多。这种情况,既不利于准确地表情达意,又不能很好与英语对译,因此语言学家吕淑相、王力等人严格区分“的地得”。
如果不认真区分,便会造成一定的误解或损失,如2007年湖南语文高考题“请联系自己的生活与感受,以‘诗意地生活’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或记叙文。”有考生将“诗意地生活”审题写成了“诗意的生活”,而作文跑题,奇教训是沉痛的。
那位老师举出“惊恐的呼喊、惊恐地呼喊、惊恐得呼喊,让学生领悟了“的、地、得”的用法。这种方法可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那么我们在这里也举几个例子,看您能区分清楚“的、地、得”这三个词的用法吗?
1.“他喜欢激烈的运动”,“他喜欢激烈地运动”,这两个句子意思一样吗?
2.“你说得对”,“你说的对”,这两个句子句子意思一样吗?
3.“这回答帅得帅帅的帅帅帅帅点点了一个帅帅的赞”。您能区分清楚其中的用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