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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上当26次, 被骗3.5亿却不敢报案, 背后究竟有怎样的隐情?

发生了什么?

李某在一次聚会中偶尔结识了男子赵某。赵某自称在教育界交际广泛,与教育部多位领导熟识。

李某对赵某的话深信不疑,便将自己的女儿正要参加高考,但平时成绩总是不理想的情况告知赵某。赵某一听便心领神会,连忙对李某保证:

只要钱到位,这事不难办,咱有关系,一定能让你家女儿上个好大学!

闻听此言,李某心中大喜。接下来的半年里,李某在期盼中,先后向赵某转账1000多万分别用于找人疏通关系、办理女儿进入北京某高校的活动经费。

一顿操作下来,李某的女儿终于在当年秋季“顺利”进入北京某高校学习。但是开学后,李某发现女儿竟没有学籍!

赵某告诉李某,为其女儿办理学籍需要进行的“跨省提档”“缴纳担保费”“更改高考分数”等操作要求,李某爱女心切,信以为真,便再次先后向赵某转账共计1.5亿余元。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并没有!不久,赵某又以各种理由让李某多次转账超2亿元!

真相竟是…

看到这里,我们不禁疑惑:这李某究竟是何方神圣?上亿资金说送人,连眼睛都不眨?

原来,李某是当地某银行的行长,为了女儿能上个好学校,竟监守自盗,通过伪造资金证明、贷款资料等方式,骗取银行贷款3.5亿元,给银行造成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

然而,让李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万分信任的赵某竟是个大骗子。赵某从未找人办理过李某女儿的上学事宜,“跨省提档”等一系列操作更是子虚乌有。赵某从李某处所得都被用于个人挥霍:买豪车、购名表、投房产、四处旅游。而这些被挥霍掉的钱,又都是李某从银行私自盗用提取出来的!

如今,李某、赵某均已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

法院判了

我国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终,李某因犯骗取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赵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评析

俗话说,可怜天下父母心。李某作为父亲,想给自己成绩不理想的女儿找个好大学上,这本是无可厚非、且在情理之中的事情。问题是,李某心术不正,以为通过花钱找关系就能摆平一切,结果听信了赵某编织的“美丽的谎言”,结果越陷越深,走上了歪路,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下场。

我们都知道,高考是当下非常公平的选拔人才的办法,阳光、透明,真正做到了“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人有权力破坏这一规则。所以,想读好大学,要靠孩子自己刻苦努力考出好的成绩,高考录取时,才可能会金榜题名。俗话说:越努力,越幸运。学习不会辜负任何一个人。

另外,这件事最让人不能理解和气愤的是,作为公职人员的李某,在明知自己拿不出那么多钱的情况下,竟然铤而走险,监守自盗,把公家的银行当做了自己私人的提款机,这样的公款私用,让上亿的钱财打了水漂,自己终于也品尝到了身陷囹圄的苦果。一方面,他是一个爱女心切的父亲,一名可怜的受害者;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挖空银行的蛀虫,一名可恨的犯罪者。

不以私爱害公义,公款岂能私用!

正值高考录取季,各位家长都要擦亮眼睛,高度警惕打着“有人脉”“有关系”“能安排”“可以操作”等的诱惑性暗示,它们就是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惯用伎俩,莫让骗子钻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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