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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信息时报讯(记者林茹彬)近日,白云区教育局发布了《广州市白云区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实施办法》提到,白云区教育局不再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九年一贯制)、不再批准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设立新校区、不再同意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扩大办学规模等。

审批:明确四个“不再”

关于民办学校设立方面,意见稿内提到四个“不再”:一是不再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九年一贯制);二是不再批准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设立新校区;三是不再同意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扩大办学规模,并按照“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500人”的标准逐步控制民办学校在校人数;四是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在民办学校招生方面,《实施办法》提到,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提前招生;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全面取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者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对出现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中违规招生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等情况

关于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指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加强学籍管理,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接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学生,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有正当转学理由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以及移交转学学生档案。不得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民办学校要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要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

课程: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设置课程?《实施办法》强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管理:完善课后服务,做到两个“全覆盖”

《实施办法》还提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双减”政策,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落实作业管理、睡眠管理等“五项管理”细则及考试管理要求。完善课后服务,做到两个“全覆盖”,即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学生全覆盖,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课后服务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每天至少安排一个小时的基本托管服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结合实际灵活选择第三方机构,不得把课后服务工作完全交给第三方社会机构,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课程辅导(学科类等应试提分、升学考试类型的课程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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