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阶段临床通科实习要注重医学生临床基本技能的训练、研究生教育阶段临床能力培养要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完成不少于33个月的临床实践能力训练、注重医学生临床综合能力的培养……《辽宁省加强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工作若干措施》近日发布,我省严格临床教学与实习管理。
高校要健全附属医院等组成的临床教学基地网络
健全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体系。落实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管理相关规定,健全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组成的临床教学基地网络,保证临床理论教学和临床实践教学需要。附属医院承担部分临床理论教学、临床见习、临床实习、毕业实习。教学医院承担部分临床理论教学、临床见习、临床实习和毕业实习任务。实习医院承担部分临床见习、临床实习和毕业实习任务。
各高校要把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整体规划,强化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主体职能,增加对附属医院教学工作的经费投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率等纳入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基地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教学工作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纳入临床教学基地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工作考评和绩效分配的重要指标。
开展“医学+X”复合型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改革试点
深化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深入推进八年制医学(九年制中医学)教育改革,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医学教育联盟单位交流合作。开展“医学+X”复合型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医学+”复合型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瞄准医学科技发展前沿,对接精准医学、转化医学、智能医学新理念,大力促进医学与理科、工科等多学科交叉融通,培养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高层次医学人才。加强大骨节病、克山病等重点地方病防治研究与高水平临床人才培养。
将授课、带教情况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严格临床教学与实习管理。本科教育阶段临床通科实习要注重医学生临床基本技能的训练,研究生教育阶段临床能力培养要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完成不少于33个月的临床实践能力训练,注重医学生临床综合能力的培养。
加强临床教师队伍建设。各高校要明确附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教学责任和义务,制定临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对临床教师的培训,提高临床带教师资水平。健全师资授课、临床带教激励机制(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将授课、带教情况作为教师序列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逐步提高授课、带教补助标准。
理顺中医药院校与附属医院关系,建立以科室主任、学科带头人、名老中医药专家为主体,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学主任、教学秘书和临床教师团队。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
规范高校附属医院设置和研究生异地培养
除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符合跨省设立分院区有关规定的附属医院外,原则上取消跨省设立的附属医院。各有关高校对跨省设立的附属医院予以摘牌,不得再新增跨省设立的附属医院。省、市属高校(包括民办高校)设立附属医院的数量一般不超过15家。原则上,1家医院只能被认定为1所本科高校的附属医院。自2021年5月31日起,未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新开展异地全过程研究生培养(指除招生和学位授予外的其他全部培养环节均在异地进行)。
自2021年12月29日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单位不得新招研究生开展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省内进行异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应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据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