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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人社两部门: 开展社会成人培训情况专项调研, 含公考、考研

据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网站11月16日消息,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当天转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组织开展社会成人培训情况专项调研的通知》称,此次专项调研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社会成人培训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环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工作,确保调研取得实效。

社会成人培训,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开展的成人非学历培训。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11月2日作出“关于组织开展社会成人培训情况专项调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面摸清属地社会成人培训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促进社会成人培训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通知指出,本次专项调研的方式,包括问卷调查、现场访谈和撰写报告。调研内容包括三方面:(一)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招录考试类、资格准入类、职业技能类、企业管理类、生活技能类、兴趣爱好类、传统文化类。(二)培训机构。主要为企业(一般为教育科技公司、网络科技公司、教育咨询公司)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三)培训形式。线下培训及网络社交、直播、短视频、电子商务等平台开展的线上培训。

教育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育与开放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已上线问卷链接。填写问卷的群体包括三类:培训对象、从业人员、机构负责人。

通知要求,围绕本次调研内容,在开展问卷调查、现场访谈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有关情况,形成本地区调研报告,并于11月30日前提交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关于调研报告的基本框架及内容,通知要求含有“地方重点领域社会成人培训基本情况”,包括考试类(公务员考试、考研、高考复读、成考、艺体考试、自考助学等)、资格类(医师资格、教师资格、金融类资格、会计类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等)、技能类(IT、语言学习、心理咨询、烹饪、驾驶、工程机械等)等社会成人培训的机构、从业人员、参培人员数量,有无审批或备案要求,监管体制机制安排等、地方对有关培训的补贴情况。

调研报告还要求包含“问题与风险”方面的内容,即:社会成人培训在广告宣传、信息保护、收费合规、金融网贷、培训价格、财务管理、融资、境内外上市、垄断、不正当竞争、非法发证、培训机构与考试部门勾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社会成人培训在管理部门责任分工、体制机制安排、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消费者投诉、地方政府服务热线(12345)投诉、行业投诉等各类举报投诉中涉及成人培训的数量、占比及投诉问题类型分析。涉及成人培训的司法案件的类型、涉及问题、处置情况等。

通知要求,调研报告需包含,与社会成人培训相关的地方出台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及地方对规范社会成人培训、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工作考虑与政策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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