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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定期开展教职工、安保人员消防安全培训

从教育部获悉,为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规定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定期开展教职工、安保人员消防安全培训。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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