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珍梅
日前,青岛市教育局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办法,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不超过三年,有效期满后需要重新申请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最高不得超过同级公办园收费标准的两倍。其在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教师培训、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接受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扶持,按照规定标准收费并向一定区域的居民提供普遍学前教育服务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具备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可申请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不超过三年,有效期满后需要重新申请认定。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原则上实行分级管理,并按照等级确定财政补助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级标准由区(市)教育、发改、财政部门制定。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最高不得超过同级公办园收费标准的两倍。区(市)发改部门应当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定调价成本调查或监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核准后的保教费、住宿费标准如低于幼儿园现行收费标准,所有在园儿童收费应统一执行核准价格;核准后的保教费、住宿费如高于幼儿园现行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自愿退出或经复核不符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质的,由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或委托的审计机构)对财政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经许可并公示后,方可退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在服务承诺期的第一学年度不得退出。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教师培训、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