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高考

当前应如何推动民办本科高校的高质量发展

我国高等教育近10年在规模上已实现跨越式发展,据教育部统计,2021年高校学生总数为443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57.8%(2012年为30%),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接下来,我国高等教育最迫切的是要实现从重数量到重质量的转变。高质量发展,其应有之义是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这也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各项政策的根本要求。

民办本科高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样发展迅猛,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在校生总数占比已达1/3),办学条件持续改善,特别是其中部分高校通过努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高等教育规律认认真真抓内涵建设和发展等,其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但是,毋庸讳言,作为一个整体,民办本科高校离“好”的标准还有较大距离,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育教学经费投入不足,缺乏保障措施。二是教师数量不足,结构不优,青年教师和退休返聘教师占比均偏高,自有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偏少。不少教师缺乏进取意识,自我发展的内驱力不足,再加上应用型师资缺乏,严重制约了民办本科高校教育质量的提升。三是育人体系仍待完善。民办本科高校生源素质参差不齐,整体而言,学生的自信心和内驱力不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民办本科高校亟需完善育人机制,改进学生工作方法,使学生指导工作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学生实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型。四是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尚未形成,严重影响了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大多数民办本科高校应用型师资匮乏,产教融合深度不足,培养方案的适配性和课程内容的前沿性、实用性不强,使得人才培养与产业的需求匹配度不高。

为解决上述问题,现阶段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着力推动民办本科高校的高质量发展。

构建确保办学经费安全、依法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

当前民办本科高校的办学投入不足,一方面,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学费和住宿费,数量有限;另一方面,很多学校投入办学的费用连收入的六、七成都未达到,导致生均教学经费、教师薪酬待遇、师均培训进修经费和科研经费偏低,办学条件不良,无法支撑高质量发展。因此,当前首要的是必须构建起一种确保办学经费安全、依法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

首先,民办本科高校要依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全面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引导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充分发挥作用,防止办学经费被挪作他用。

其次,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举办方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挪用办学经费的行为,包括对非营利性学校与利益关联方所签订的协议,切实履行监管之责,并提高办学投入所占比例在年度检查时的权重。同时,会同财政部门对规范办学、年检优秀的学校加大奖补支持力度,引导、鼓励民办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

构建合法、科学、民主的学校治理体制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鉴于民办本科高校的治理现状,构建合法、科学、民主的学校治理体制是民办本科高校依法治校、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没有这一基础,遑论民办高等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各民办本科高校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经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学校章程,构建“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董事会决策,校长受权治校,监事会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会民主参与”的治理体制,建立健全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强化内部治理,规范办学行为。根据民办本科高校的现状,当前尤其要强调两条:第一要确保董事会是学校的唯一决策机构,举办者个人不能取代董事会或凌驾于董事会之上,举办者也不能通过另设机构取代董事会或凌驾于董事会之上。董事会的权限和议事规则必须依法依规得到保证。第二要确保校长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职权,校长的合法职权不能被侵蚀。为此,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切实负起检查和监督之责。

为了保证上述治理体制建立并有效发挥作用,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在保障民办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运行和管理,切实负起检查和监督之责。同时,建议每年组织民办本科高校举办者及董事会成员进行政策法规专场培训,帮助他们了解举办者与董事会、与校长的关系和权责边界,了解有关部门对学校检查、评估的各项标准。

构建“引得来、留得下、用得好”的教师发展机制

为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对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进行全面部署。此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相继出台。202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强调要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民办本科高校应依据上述文件精神,构建一套“引得来、留得下、用得好”教师发展机制。

一是在优化教师学历学位、年龄、知识、职称结构的基础上,大力提高教师待遇,为教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改变民办本科高校教师薪酬和养老待遇低于公办本科高校的现状。

二是完善评价激励体系,开展教师分类管理改革及完善职称评审机制。各民办本科高校要借助教育评价改革的契机,充分利用自身体制机制的灵活性,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教师的岗位特点,落实教师分类管理,确定不同工作任务,制定分类评价办法和职称评审标准,激发广大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是要坚守大学文化。要明确大学职能部门的职责首先是服务,管理人员要将服务于学生成长和教师发展放在首位,尊重教师和学术权利,全力破除行政文化和企业文化的弊端。

目前民办本科高校都定位为应用型大学。为了真正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这一目标,就需要建设以应用型为主体的师资队伍,各高校有必要从政行企引进一批具有多年工作经验且符合高校教师标准的人员担任学校的课程教师或专任教师。然而,根据目前的政策,这部分人员进入学校仍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获得教师资格和参加职称评审,这就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联动出台新的政策解决这一严重制约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问题。

构建“悉心引导、自由选择”的学生成长机制

2018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为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大学生成长成才全过程提供了重要遵循。民办本科高校需要针对多数学生自信心和内驱力不强的问题,下大力气构建“悉心引导、自由选择”的学生成长机制。

一是完善入学教育机制,帮助学生尽快完成从高中生到大学生的角色转变。探索设立新生书院、一年级学生工作部等学生工作体制机制,制定契合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学生成长教育方案,帮助学生入学之后能尽快确立目标,建立自信,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习惯,从而最终形成良好学风。

二是完善育人机制。第一,要落实一线教师承担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将育人职责纳入聘用合同,进行年度和聘期考核,鼓励教师引导学生朝着确立的目标发展,带领学生进入自己的项目团队、指导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各种学科性竞赛,等等。第二,实施辅导员提质计划。现在的高校辅导员基本上为新近毕业的硕士生,其素养、知识结构和人生阅历尚不足以支撑他们有效地解决当代大学生所面临的所有问题。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应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民办本科高校从时代楷模、改革先锋、道德模范、企业骨干等群体中选聘校外辅导员,并允许他们合理取酬,将他们充实到辅导员队伍之中。

三是在对学生悉心引导的同时,还应创造条件实行完全学分制和专业自由选择,鼓励专业交叉和融合,使学生不仅可以选专业,而且可以选课程和教师,从而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

构建产教融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早在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明确深化产教融合的制度框架和政策内涵,并将产教融合的范围从以职业教育为主延伸到以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并重的整个教育体系。2019年,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的《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在具有较强的经济产业基础支撑和教育人才资源相对集聚的地区,试点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围绕产教融合制度和模式创新,统筹推进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人才培养改革、重大平台载体建设等改革创新任务。

作为应用型高校,产教融合是民办本科高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必由之路。为了构建产教融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当前,需要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落实好:一方面各校要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将探索兴办示范产业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作为重要抓手。

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可将产教融合建设绩效(包括示范产业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纳入各类教学评估体系。同时,组织制定应用型高校一流课程的标准,推动民办本科高校把课程建设作为教学质量提升的核心。同时,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出台各项支持产教融合的具体措施。

(作者:黄南松广州南方学院副校长)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教育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