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提议,应该给到乡村任教的县城教师进行奖励。笔者认为此建议虽好,但是只给到乡下任教的县城教师奖励,对那些一直在乡村工作的教师就有些不公平,甚至是对农村教师人格的否定。
给到乡村去任教的教师奖励,目的是为了鼓励更多的城市教师到乡村任教,提高乡村教育水平。从理论上讲,确实是这样,但在实际操作中,到乡下工作的城市教师并不是人人都很优秀,对他们进行奖励势必会让农村教师不服。再说,城里教师一来农村就有奖励,对那些一直在乡村工作的教师明显不公平,论对农村教育的贡献,那些一直在农村工作的教师大才对啊!要奖励最应该奖励的是他们,若只对来农村的城里教师奖励,会挫伤农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可能会引起不公平感和不满情绪,影响他们的工作动力和满意度,甚至可能导致流失,无疑这样做对乡村教育的发展不利。
因此,笔者认为应该设计一种奖励机制,既能激励到农村工作的城里教师,也能给一直在乡村工作的教师激励。比如,在给城里来的教师发放交通补贴和生活补助时,也给农村教师发放同样的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