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的悲痛无法言喻,她的孩子再也不能回到她身边了。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使得母亲永远失去了她的孩子呢?
这是发生在2011年的一个高中案件。当时,班长范某某因与同学打闹被班主任柴某某叫出去谈话。然而,在这次谈话后,范某某却突然倒地不起,最终不幸离世。当范某某的家人赶到医院后,校长告诉他们是因为心源性心脏病突发所致。
范某某的父亲开始对这个解释产生怀疑。他觉得儿子身体健康且没有遗传病史,不应该突发心源性心脏病。范某某的父亲开始查看事发当天的监控视频,发现范某某头上有大量血迹,衣服上有脚印,而且头骨上有多处较大的裂缝。他决定寻求事情的真相。
然而,学校却拒绝提供监控视频,还禁止范某某的家人进入学校。范某某的父亲决定询问同学们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同学们都说他们并不清楚,只听到了救护车的声音。范某某的父亲开始感到愤怒和困惑。
在范某某的父亲陷入无眠的夜晚,他收到了一条匿名短信,里面提到柴某某打了范某某,并把他带到了一个没有人的角落。范某某的父亲决定报警,并要求尸检。
尸检结果显示,范某某并非死于心源性心脏病,而是由于摔伤导致的颅脑损伤。范某某的父亲要求学校解释,但学校却不提供线索,反而指责范某某的家人不配合警方工作。学生们对学校的操作感到生气,纷纷在网上发帖声讨。范某某的父亲发现相关帖子中提到了篮球,他开始怀疑篮球和儿子的死亡有关。
也承认自己也确实动手打了范某某,但没有下死手,只是推了他,一切都是意外。
柴某某的哥哥寻找他也是想劝他自首,听到哥哥说了外界的言论,柴某某才意识到学校是打算让自己背下全部责任。
但柴某某的话到底是真是假,由于监控已经没有了,这一切也不好查明了,但范某某确实是因他而死。
到了这个时候,范某某的父亲才知道儿子身上的脚印是柴某某踹的,头骨破裂也是他推的,并且柴某某还打了范某某一巴掌。
最终柴某某还是到派出所选择了自首,且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他也表示很后悔。
经过法院审理,柴某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赔偿29万元;
而学校因包庇柴某某的所作所为,被判处赔偿91万元。
在这个案件中,范某某的死是非常可惜的,柴某某的行为也引起了众人的愤怒。
那么柴某某的行为到底该怎么界定呢?很明显,柴某某推了范某某一把,导致他死亡。
那么柴某某是属于故意杀人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呢?
首先,故意杀人罪是要主观存在故意,且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本案中,柴某某只是因为脾气上头推了范某某一把,并不代表他是为了杀死范某某而推。
由于,柴某某并不知道自己这个推的行为会致范某某死亡,主观上并没有故意,所以不适用故意杀人罪。
由此可见,柴某某的行为就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而过失致人死亡罪是要主观上存在过失。
柴某某推了范某某一把,导致范某某摔倒并死亡,柴某某只是脾气上来存在推搡行为。
但他并不是想着我要杀死范某某,就要故意推他,所以柴某某的行为是过失的行为,由于自己的过失才导致的这个结果。
经过进一步调查和法院审理,柴某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半,学校因包庇柴某某被判赔偿91万元。
在这个案件中,柴某某的行为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他并非故意杀人,但他的推搡行为导致了范某某的死亡。范某某的父亲明白再多的赔偿都无法弥补失去孩子的痛苦。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教训。在生活中要控制好脾气,尊重他人和生命。我们应该谨言慎行,不要因为冲动的言论造成伤害。最重要的是要遵守法律,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毁了自己和别人的生活。
这个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人们对柴某某和学校的行为表示愤怒。生命是宝贵的,我们必须更加珍惜和尊重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