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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东莞一所民办学校向学生家长收取费用,“趴睡”200元,躺平睡360元。
8月29日,这个学校回应:收费是经过当地发改局批准。东莞市发改局工作人员称收费合理,主要是考虑到中午老师的看护费用。
此事一出家长将事情发布到网上,引发了全网热议,各位网友发表了不同观点。
有网友这样问到:有个疑问,如果我不交这200块,中午我趴在桌子上睡觉,是会被叫醒,还是会把桌子撤了? 这个钱就跟《好声音》转椅子的50万一样,从来不存在什么“强制”,完全“自愿”。可是当你身处这种花了很大代价才进入的门槛时,不交意味着会被区别对待,会受到冷眼,可是离开的话付出的代价更大,所以,你只能忍气吞声。
虽然没有口头强制,但其实他人却会明显感受到强大的受迫感,这大概就是威权的力量吧。
另一位网友在文章下评论:她这样说:我做教师近四十年,照看学生午休是老师的职责和义务,学校照看学生午应排班,每天轮转。几十年来我走了几所学校都是如此,从未听说更没有任何学校这样做,简直是把学生的一切都当成挣钱,我觉得有失教师这个称号!
另一位网友这样说:老师按照日薪300,时薪38.5,加班费1.5倍全是56.25,一个月工作22天,一个学期工作四个月,加班费为56.25×4×22=4950元,一个年级8-10个班(一个班按50人计算),检查午休的老师安排一般是2-3人,按最高人数计算,一个学期的加班费不超过15000,收费却是500×200=100000元,妥妥的割韭菜啊!
还有网友持不同的观点:老师中午不休息看着孩子不能得点补助了?老师又不是保姆,中午是休息时间,看着孩子属于加班。
我认为说的挺对啊,老师还真不愿意去大中午的看着学生睡觉,老师也是人,也需要休息。你交的是书籍费,没有交看护费,九年制义务教育免学费,老师的工资国家出了,但是国家只付了8小时以内的工资,超过正常上班时间的工作如果不收费,那老师可以不干,学生自行休息,或者全部回家,中午不留在学校,这样老师就没有责任了,那家长还要安排中午去接送小孩,不是更麻烦?
有多少人真正考虑过孩子学校午休这个问题。 这里的午休趴睡,不是我们小时候不想回家就在学校野,也不是课间学累了趴桌上眯一会。 而是学生中午不回家,在校就餐然后休息。
家里有人能接孩子、有人给做饭固然很好。
但很多双职工家庭没有这个条件,真的很需要这个政策。
一个是比外面的小餐桌便宜,二是比外面的环境干净有保障。
学校一旦承担了这个责任,势必要动用人员维持秩序,安排老师做好巡查,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这段时间,学生出现什么问题,学校校长和负责老师绝对脱不了干系。
你以为学校愿意弄这些吗,餐饮公司愿意冒险吗,老师愿意多干活吗?
我觉得就是这种管理费,还不如直接说。如果是直接说午休人员的管理费,那可能家长其实是能接受的。
你认为收费合理吗?欢迎留言 #新生请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