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恢复少管所:只要是犯罪者就不能放过!”
在“官方通报小学生遭同学极端欺辱”的词条下面,这条要求恢复少管所的评论获得了超过4万次点赞,不得不说,面对一起被冠以“极端”的校园霸凌事件,这样的呼吁存在很大民意支持。
说实话,能够将“极端”一次修饰在小学生侮辱同学这事上,还真是让人非常震惊,毕竟,就算施暴者本身来说,大概率也只是10来岁的孩子,原本应该是阳光灿漫的年纪,正是人生中最无忧无虑的阶段。
谁曾想,就是这样的两个孩子竟然干出了“极端行为”,触发难以平息的民愤。确实,对照受虐学生家长的描述,从二年级开始就禁止同学上厕所,逼迫吃屎喝尿,甚至动用生殖器问候的一连串行为,已经不是“极端”就可能轻描淡写略过了,就是十恶不赦的混蛋,恐怕都做不出,但在外界最为想象不到的校园里,又实实在在发生了。
校园霸凌在社交平台时代早已不是个例,恰恰相反,透过2016年11月有关机构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可见,校园霸凌和暴力问题已经成了不容忽视的现象级存在,任何一个学校可能都无法避免,最多就是或多或少情节轻重不同而已。
一个十来岁的到底经历了怎样的成长环境,才会变成“强迫同学舔自己生殖器、肛门等恶劣行为”畜生,仅凭时下的信息我们尚不能完全掌握,到底是原生家庭责任还是学校教育视察也不敢妄下结论,只是,诚如律师所言,在小强从二年级到四年级被实施霸凌的两年中,相关老师等竟然毫无察觉,或者甚至有所察觉但无作为,毫无疑问,这其中都暴露出学校的监管存在的巨大问题。
诚然,时下法律没有惩处16周岁以下孩子的法条,但这并意味着事件中的相关责任方就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校园霸凌本身就定义了欺辱场所,至少,学校相关老师应当被依法问责,学校也应当适度承担对小强的赔偿责任。
遗憾地是,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大同市教育局虽然第一时间发布通报,连夜派工作组进驻学校,及时开展了相关学生的关护工作,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还承诺调查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但涉事学校似乎后知后觉,还停留在试图以“法律”为要挟捂住学生家长的嘴阶段。
网络上流传的一份班主任徐老师告诫家长朋友书显示,这名老师要求“如有不正当视频,请家长群不要乱转发,双方家长正妥善解决问题,家长却不满意,给学校门口闹事,胡乱说话,给学校造舆论,影响极坏,请各位家长理智对待,不要乱转发视频”,这还没完,最后还以“传播不当言论要负法律责任”威胁家长,简直是狂妄至极。
一名教书育人的班主任面对极端欺辱校园霸凌事件,竟然能够说出受害学生家长讨要说法是“闹事”、“制造舆论”这样的混帐话,甚至在一起严重背离法律的侵权事实面前抬出“法律”相要挟,这家学校培养出了这样的学生似乎又让人不难理解。
无论极端与否,校园霸凌都是任何学校不可忽视的潜存问题,冠以双语之名,可见大同这所学校非常注重对学生的课业教育,但似乎对学习之外的行为缺乏必要约束和正确引导,或许,这才是导致极端欺辱同学的学生的诞生,毕竟,这个阶段的学生在校时间远超在家时间,承担教育责任的学校和老师对孩子的堕落难辞其咎。
当然,严重内卷化的教育环境里,不止大同这一家学校给禽兽学生的成长留下了空间,这是一个全社会都应该正视的教育制度性问题,对成绩的极致追求下,学习之外的缺点多数时候都被容忍了,接触不到文明价值洗礼的缺少独立思考能力的孩子,把成长的路走歪了,又是那么顺理成章。在一起极端欺辱霸凌事件后亡羊补牢很有必要,但更重要的恐怕还得是深思我们教育出禽兽学生的这片土壤。
成长的土壤得不到改善,生长出再怎么极端的学生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