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某学院发布禁止学生在校内饮酒吸烟的规定,引发热议。该规定提出,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吸烟、饮酒(包括含酒精饮料)和发生酒后失态不雅行为。如果违反该规定,包括宿舍内发现有酒瓶、香烟、烟头、烟盒等,学校都会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这不是高校第一次颁布禁酒令,近年来已有多地高校陆续出台相关规定,部分高校的操作还曾引发舆论关注。如2018年云南某学院出台“禁酒令”,不允许学生饮酒,一经发现,学校会将学生酒醉后照片以快递方式发给家长,并请学生家长到学校协助教育。同年,西安某学院发布规定,禁止学生在校期间喝酒,校内校外都不允许,有相关人员在校门口检查学生是否喝酒。
人类与酒的纠缠已有数千年之久。酒可助兴,适量饮用可养生,在人类历史上也曾谱写无数逸事,但它也会让人迷失,让古人留下无数“酒可乱性”“饮酒误事”的叹息。
在校大学生虽然已是成年人,但年龄到了不等于心智一定成熟,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因为不懂节制,酒后闹事甚至酿成悲剧并不鲜见,前些年就发生过在校学生因饮酒过量而猝死、或是醉酒后不幸坠楼等事件。高校本质上是公共场所,醉酒乃至酗酒者的行为会影响其他师生的合法权益。
社会上的“酒桌文化”也难免影响校园。从朋友聚会到班级聚会,甚至学生会干部开会聚餐,都有人将之变成“小社会”,互相劝酒,不醉无休,一些高校也曾发生导师带领学生聚餐时强行劝酒灌酒的社会化行为。这些做法显然无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因此高校对学生饮酒进行约束实属正常。
但如果将一刀切视为可以一劳永逸的做法,也有可能造成更多新的问题。
从世界范围来看,高校颁布禁酒令的情况不多,各国所依托的主要是法定饮酒年龄。大多数国家规定未成年人不能饮酒,少数国家在年龄方面略有调整,如日本规定20岁以下不得饮酒,冰岛为19岁,比利时和德国等为16岁。美国是少数例外,一些高校会有自己的禁酒令,但它们仍在很大程度上与法定饮酒年龄挂钩,因为美国大多数州所规定的最低饮酒年龄是21岁,大多数在校大学生原本就没有饮酒权利。
中国并无法定饮酒年龄的明确规定,但有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规定,人们也更多依靠社会常识来对青少年进行约束。高校在这种情况下,针对各自生源状况、校园风气等因素,自行设立门槛,虽然无规定可依,但出发点肯定不坏。
不过所谓“酒可乱性”“饮酒误事”,酒固然是诱因,却不是罪魁祸首,真正考量的是人们的自控能力。对于高校来说,是沿袭中小学的管理模式,将大学生当成中小学生一样管起来,让他们继续习惯一切被安排的生活,还是给学生更多自主权,让他们学着拥有成年人的独立思考能力,一直是值得讨论的话题。
大学不仅仅是求学与钻研之地,它还是刚刚步入成年的大学生学会独立自主生活并接触社会的地方,是让学生逐渐走向成熟的地方。成年人的自我约束,实质上就是要“经得起诱惑”,是让学生“直面诱惑然后学着理性”还是“蒙上眼睛看不到诱惑”,既是教育思路的分别,也会影响学生未来的心智。不可否认的是,一切都被安排的大学生,走上社会反而更容易失控。
在校园内进行一刀切的禁酒令,固然是“因校而异”的做法,每个学校都可以拿出自己的理据,但相比一刀切,理性引导才是关键,比如在明确相关规定的同时,多组织相关讲座普及教育,宣传过量饮酒的种种危害。禁令也可以细化,“导师灌学生酒”的事情理应严禁,又如学生会开会聚餐模仿“小官场酒桌文化”更应明确约束。
一刀切一向是最简单直接的处理方法,也最容易短期内见效,但无论是执行还是效果,都很难具备持久性。出台规定容易,大张旗鼓整治一段时间也容易,可若是过后就偃旗息鼓,一切反而失去了意义。
更重要的是,校内一刀切绝非一劳永逸之事。如果认为这就完事了,那便有“懒政”之嫌。因为高校本身是开放的,校外买酒或聚餐饮酒都很方便,学生作为成年人有购酒饮酒权利,抱着“校内不能喝,咱去校外喝个够”心思的人肯定存在。
当然,若是因为这一点,就认为当年西安某学院在校门口检查学生是否饮酒的做法非常正确,也失之极端。大学生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禁止其在任何场合喝酒显然侵犯了他们的正当权益。喝酒与闹事并无必然关系,过于简单粗暴的管理并不妥当。任何学校都不可能将校外方圆数十公里范围的酒精饮料禁绝,学校有限的权力边界恰恰反过来说明一刀切的不可靠。
相比一刀切,高校更应该做的,或许是让每个学生都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在求学阶段,无论是同学关系、社团活动还是师生关系,没有哪件事情是必须依靠酒精去加强和解决的。同时,学校还要努力创造与这个道理所匹配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