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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成大中小学幼儿园必修课

本报讯(记者牛伟坤何蕊)教育部日前公布第二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名单,试点学校由首批150所增至1000所。记者采访发现,在本市大中小学及幼儿园里,急救教育成为了必修课。专家表示,课开齐了,还要注意急救教育的持续性。学生从“会救”到“能救”“敢救”,还需要各方更多努力。

“环形两圈在起点,加压止血靠敷料……”在海淀区教科院台头未来实验小学的急救课堂上,该校红十字社团的“小红豆”志愿者一边念顺口溜,一边做受伤包扎示范。台下学生饶有兴趣地模仿。副校长王燕介绍,针对小学生认知规律,该校创新设计了打快板、念口诀等急救教育形式,配合教师专业指导。该校每学年培养约50名“小红豆”,全校近500名学生都已接受急救教育。

教育部在《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指南》中明确了不同学段急救教育的内容和目标。其中,在学前阶段,要引导幼儿了解简单急救常识,树立安全健康意识;在义务教育阶段,使学生熟悉基本急救知识,提升生命安全和应急救护意识;在高中教育阶段,使学生掌握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高等教育阶段,面向师生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与技能。

来自高校的优秀学生和专业老师则成为急救教育的志愿者。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副院长于冠华说:“近年来,我们持续组织师生走进包括小学在内的多个场所,开展急救教育培训。”该校护理专业师资均来自于医院护理一线,拥有专业认证证书和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我们在护理专业选拔出理论知识扎实、实操技能优秀的学生和专业老师共同组成志愿服务队送教送培,开展急救教育。”

手握急救证,但遇到突发状况还真不敢出手。如何让学生从“会救”到“能救”“敢救”呢?劳保学院护理专业副教授翟颖莉是教育部认定的首批学校急救教育专家,她认为,只有急救技能成为人的“条件反射”时,才会让人有出手相救的底气和勇气。

同时,社会也要营造对施救者有利的舆论环境。翟颖莉举例,要让更多人知道,正确的施救是受法律保护的,“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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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生地铁站展开紧急救援

“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

本报讯(记者何蕊)“1、2、3、4、5……”最近,一段在地铁站台上展开的紧急救援视频被网友广泛转发。视频中,参与救人的小伙子一边小声数着按压次数,一边对突发昏迷的老人持续进行胸外按压。救人的小伙子是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马威望。昨天,他向记者回忆了11月1日参与急救的细节。

“当天,我正坐地铁从实习的医院返回学校,坐在我旁边的老爷爷突然倒在我的肩上。”起初,马威望以为老人睡着了,但反复呼唤后,老人也没醒。这让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老人可能陷入昏迷。于是,他和老人家属一同将其抬到地铁站台上,这时老人的心跳、脉搏几近消失,四肢不温。

站台工作人员迅速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等待救援的过程中,马威望将老人假牙取下,随即,为老人实施了一轮又一轮的心肺复苏术:30次胸外按压、2次人工呼吸为1次循环,5次循环为1组……“当时来不及多想,判断老人需要心肺复苏后,我就跟家属说‘我是学医的,我会做!’”10多分钟后,急救人员赶到站台,此时,老人已经恢复了轻微的意识。

网上热传的视频中,马威望喘着粗气对急救人员说:“我是路过的医学生,对老人做了心肺复苏。”这段急救视频获得网友如潮般的点赞:“专业对口,专业手法”“学以致用,医者仁心”……时隔将近一个月,面对突如其来的关注,马威望说:“心肺复苏是每名医学生的必修课,上课学、考试考、实习练,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这次经历也让他意识到掌握急救技能的重要性,“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人能掌握急救技能,关键时刻能挽救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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