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发布了14则“建督撤字”文件,分别对14名违规挂证个人作出处罚。
记者梳理发现,刘刚、邓文旭、苏庆旦、林春莹、李宁、徐洁、张旭、王新、贺永刚、侯文平、史仲克、申继鹏、张凯、殷寒飞等,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其他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撤销以上14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明确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被处罚人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记者留意到,被处罚的14人中,13人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工作单位以外的其他公司。比如,经调查核实,邓文旭在咸丰简雅置业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湖北洲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另外,刘刚在未与湖南萨拉嘶沃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湖南萨拉嘶沃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