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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 可以自愿购买收费教育App吗

近日,网传重庆酉阳某中学强迫学生购买教育App“升学E网通”,每人收费580元,可用3年。新闻中家长群的聊天记录显示,一名老师在群里发布通知,@了群里所有学生家长,称已将假期作业发到了教育App上,购买该软件的规定是经过学校认可、在全年级学生中推行的,并特别提醒道:“请家长们尽快在优惠期积极报名,后面不再受理。”

对此,重庆酉阳县教育委员会发布情况说明称,经核查,“升学E网通”App中,课程资源、志愿填报、选课分科、生涯规划等服务资源均为免费使用。老师要求学生利用假期在平台学习相关课程资源并推送作业,也是平台免费为学生提供的服务。除此之外,平台还有部分个性化服务,使用费用为三年580元,采取自愿原则,学校不存在强制学生和家长购买的情况。目前,正根据学生意愿开展费用清退。

尽管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但结合此前媒体曝光的内容来看,情况说明在某些关键问题上语焉不详——既然一再强调老师使用的课程资源、推送作业都是免费服务,为什么还要提醒家长“尽快在优惠期积极报名”?而且所谓优惠,也是扫老师提供的平台二维码进行报名。由此不免令人怀疑,平台与老师早已达成了某种默契:平台收获新的付费用户、节省推广费用;老师为平台拉新,相当于做地推任务。

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有家长在向当地县教委投诉举报后,遭遇班主任的“变相威胁”。网友发布的另一张截图显示,或许是有家长向当地教委会进行了举报投诉,某老师在群中质问“是不是我班这两位申请退款的家长告的?”说“举报平台还是会查出来的。”倘若涉事老师所说属实,无疑令人细思极恐——家长申请退款,平台管理员为什么第一时间通知老师?其中是否存在什么利益关联?

早在2019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推荐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对于承担招生录取、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重要业务的教育移动应用,原则上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行运行管理。确需选用第三方应用的,不得签订排他协议,或实际由单一应用垄断业务。

对照之下,不难发现涉事学校存在的悖论——如果“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升学E网通”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如果只是向学生及家长推荐使用,“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学校一边深度捆绑日常教学活动,一边宣称采取自愿原则,问题是,家长真的有选择权吗?

“互联网+教育”的背景中,各类教育App蓬勃发展,在提高教学效率和管理水平、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和兴趣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强制使用等乱象也频频引发争议。既然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表示“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不妨先从调查核实此次事件的每处细节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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