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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度长评| 三名初中生杀人事件,我们在春天等待正义

他叫王子耀,邯郸三名初中生杀人案的受害者,他的人生被定格在13岁的春天。

人是合群的动物,但合群的动物,却不一定是人。

王子耀是个合群的孩子,那天下午,他和往常一样,以为只要把钱转给他们,就不会挨打。而后来发生的事,我们只能从尸检报告里看出端倪。

三个不到14岁的犯罪嫌疑人指认了埋尸地点,在距王子耀家12公里外的废弃大棚里,警察挖出了他的尸体。4个小时的尸检过程,王子耀的爸爸全程旁观,他在事后说道:“爸爸没有害怕,只有心疼和愤怒”。但我们都知道,对一位父亲来说,这是最残忍的酷刑。

那位旧店中学的校长,在案发后告诉记者:“他们都是好学生,平时经常在一起玩,未发现霸凌现象。班主任是很负责的,学生们绝对没有被欺负过,王子耀同学的死,只是一个意外”。直到当地警方披露,校长口中那三个“好学生”,早在案发前一天就开始挖坑,我们终于明白,在这场天怒人愤的悲剧里,没有意外,只有预谋。

王子耀所遭受的一切,没能让近在咫尺的人伸出援手,却让远在天边的我们义愤填膺。犯罪嫌疑人的父母再三遮掩,妄图用“孩子明天还要上课”来揭过一起蓄意谋杀;校长甚至想用“意外”来把一个人的死大事化小。

生命之花尚未绽放即被恶意折损,令人扼腕叹息。

教育的缺失,家长的纵容,同学见怪不怪,他们并不是悲剧的始作俑者,却化为一片雪花,参与了整个雪崩的过程。不经意间,一种“古惑仔”式的犯罪崇拜,开始在青少年群体中悄然生长。

家长和老师能做的有限,在这件事情上,他们其实与孩子一样彷徨,既不知所起,也不知所措,更不知所终。跟孩子说“别怕”,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因为有些“孩子”做出来的事情,让很多大人都毛骨悚然。

2018年12月,湖南12岁的吴某,持刀将34岁的亲生母亲陈某杀害。事后说:“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据最高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7万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9万人。2020年至2023年,检察机关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4.3万人,年均上升5.4%。

未成年犯罪,既是家庭的伤,也是社会的痛。

我们要追问的是,判定一个小杀人犯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刑责年龄一定是不可逾越的鸿沟吗?著名经济学家、法理学家贝卡里亚认为,最低的刑责年龄,应当在14岁。欧洲大陆普遍最低刑责年龄,也是14岁。

不久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对邯郸初中生杀人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主张以罪罚进行矫正,从而达到改造未成年罪犯的目的。罗翔提出,法律的生命来自社会的经验,如果经验事实不断证明法律逻辑存在问题,那么这种问题就值得修正。生活的经验不断告诉我们,世界上有一种孩子是天生的恶种,他们甚至具备较高的智力水平,却能漠视一切的道德底线。两千年前的“善恶之辩”,似乎从未停歇,世俗的观点就像来回摇荡的钟摆。我们见识到“蔷薇少年”的杀伐果决,也意识到“雾都孤儿”的身不由己。

2021年,我国立法机关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借鉴了英美法系的“恶意年龄补足”制度,对刑责年龄做出例外性下调。针对两种特定的犯罪,经过特定的程序,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者,如果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行为,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溯后,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宁夏调研时表示,要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对侵害未成年犯罪“零容忍”,并重申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官方目前最权威的发声,这个表态无疑是对社会呼声的有力回应。这一举措无疑将对那些潜在的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力,让他们明白,即使是未成年人,也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法律的一小步,就是社会文明的一大步。即便不能抚平所有的苦难与冤屈,但我们一直在幽暗中摸索正义的形状,千万年来,身虽未至,然心向往之。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正义不能向罪恶低头。支持严审严判并非是对未成年人的残酷,而是对正义的坚守,是为了杜绝悲剧的重演。我们不能让年龄成为犯罪的保护伞,更不能让好孩子死得冤。王子耀的人生定格在了这个春天,我们在这个春天等待着正义的到来。

孙志刚,佘祥林,邓玉娇,唐慧,于海明......总有一些人,在某一个特定的时期,成为了司法完善的动力。我们可以不记得他们的名字,但是在今时今日,我们必须记住“王子耀”,记住2024年3月的乍暖还寒,记住一个蔬菜大棚里废弃的春天,记住一个孩子被埋进土里,而后由他生长出正义的新芽。

希望这颗新芽,能让千万个孩子,拥有在阳光下奔跑的权利。

撰稿|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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