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涉嫌被性侵的大学生,要通过硕士论文答辩之后才敢举报?她为什么会这么胆小?她的谨慎是否多余?
重庆师范大学3月31日发布情况通报称,关于网传该校退休教师、美术学院原院长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事情,学校已于2023年9月开展调查,并依规依纪对黄某某进行了严肃处理。经上级组织审理、核准,学校对黄某某作出了党纪政务处分。该处分“在黄某某所在党支部和原学院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
这份发布于将近凌晨1点的情况通报,文字非常简短,披露的信息有限。可以肯定的是,该校美术学院原院长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经学校调查情况属实,且已处理完毕。学校对其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并在学院内部进行了通报。换言之,对黄某某的处理,主要在美术学院内部小范围进行,而非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进行;倘若没有此次舆情,恐怕不会涉及对外公开。
此前,该校美术学院刘书记向媒体回应,对黄某某师德师风问题的具体处分是:党内严重警告,降低退休待遇,从三级教授降为四级教授。如此处分算不算严厉?师德失范的代价够不够大?与该校情况通报中的“始终坚持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又是不是契合?在大学教授潜规则女学生事件多发的背景下,这可能难以达到足够的震慑警示效果,更难免被网友解读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否则,对于“始终坚持零容忍”的严重师德失范行为,何以不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通报,借以警示全校教职员工?
当事人王女士称,自己在黄某某的诱骗下多次与其发生关系,甚至被灌醉后失身。对方还以各种理由让自己给黄某某当小三,做他的干女儿。倘若王女士所述情况属实,黄某某可能已经涉嫌强奸犯罪,而非仅仅师德问题。但学校在情况通报中称,对黄某某的处理“经上级组织审理、核准”,此处“上级”到底所指哪个部门,是否包括司法机关?学校调查到了些什么情况,与王女士所述是否相符?对于可能涉嫌犯罪的情节,有没有及时报警立案?就这些疑问来说,学校的情况通报理应更详细一些。
王女士表示,因担心学业受影响,她长期隐忍未举报,直至答辩完成才鼓起勇气,但学校并未公开通报黄某某事件的处理结果。不是师生谈恋爱,而是涉嫌遭老师性侵,却不敢举报不敢报警,大学生在强势教师面前的卑微处境,让人无比心疼。这也是这桩丑闻里,最值得引人深思的部分:为何涉嫌被性侵的大学生,要通过硕士论文答辩之后才敢举报?她为什么会这么胆小?她的谨慎是否多余?
不妨看看去年某大学曝出的一则案例:一博士研究生在网上反映,该校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赵某利用导师职权,胁迫其与他保持不正当关系长达三年,并要求随叫随到。最后,学校的处理结果是,取消赵某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降低岗位等级。而该博士生因不符合相关要求,无法拿到博士学位。具体到本案,倘若王女士在论文答辩前举报,还能否顺利通过答辩?她的顾虑并非多余。
在国内“导师制”背景下,导师权力过大,是类似事件时有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学生不敢举报老师,举报之后自己反而可能无法全身而退,这样的教训也给所有高校提了一个醒:学校如果真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至少要从让学生“敢举报”做起。如果受害学生都不敢举报师德失范的老师,所谓始终坚持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又从何真正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