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资讯

评论丨法律要给被欺凌者最坚定的支持

法律站在了被欺凌者的一边,给被欺凌者坚定的支持。

湖南省某中学14岁的初中二年级学生,因琐事多次被同学挑衅,后被15名同学在厕所霸凌,江某某用随身携带的非管制刀具自卫,致二人重伤,一人轻微伤。

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明确,这名同学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法律责任。

有媒体评论称,这是“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给儿童最实在的“礼物”。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就要让法律硬起来,对校园霸凌说不。

最高人民法院同日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提出,依法从严处理学生欺凌。

这是遏制校园欺凌高发、蔓延的关键所在。

过去10年来,我国高度重视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不但先后发布了多个治理校园欺凌的文件,还启动了对校园欺凌的专项治理工作,并把治理校园欺凌纳入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学校要建立治理校园欺凌的工作制度。

一系列措施落地,校园欺凌事件还是高发,每一次校园欺凌事件被媒体曝光后,都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问题出在哪里?就在于没有做到“依法”,没有做到“从严”。

校园欺凌事件,本质是法律问题,必须纳入法律程序进行处理。然而,部分学校、老师,在学生反映被欺凌后,没有及时向主管教育部门、公安部门报告,而是将其淡化为同学间的“打闹”。

教育者采取这一态度,学生怎么会有反校园欺凌的意识?

如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反映出这所学校管理的混乱,有15名学生参与对同学的欺凌,这显然不是个别学生的问题,而是学校的大问题。

需要追问,学校有对学生的反欺凌教育吗?有对教师开展处置欺凌事件的培训吗?为何校内会发生这么严重的欺凌事件?

前不久,一学生家长反映,孩子在学校里被欺凌、猥亵,孩子把情况报告给教师,教师不进行处理,还对她说“一个巴掌拍不响”。

这哪是对校园欺凌的“从严”态度,分明是“纵容”!

依法从严应对校园欺凌,必须把对学生的遵纪守法教育放在育人的首位。当前,一些学校只育分、不育人,只重视知识教育,漠视知识教育之外的其他教育。少数片面关注考试分数的老师,还按成绩把学生分为优生、差生,将差生边缘化,不愿意花精力去关注他们,这些学生就很可能成为“问题学生”。

对校园欺凌采取“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向“强势”低头,不保护“弱者”,只会助长霸凌者的气焰。

从严治理校园欺凌,不能“谁受伤谁有理”。拿指导案例来说,被欺凌学生在反击时造成两名学生重伤。按以往的处理,就可能是重伤者有理,追究造成伤害者的法律责任。现在行不通了,这些霸凌者遭遇反击受重伤,是自己“罪有应得”“咎由自取”,不值得任何同情,而法律认定被欺凌学生属于正当防卫,就是伸张正义。

各地教育部门、学校不妨把这一案例作为典型,有针对性开展反欺凌教育。

这一案例也表明,不能以欺凌者“还是未成年人”“不懂事”来开脱其罪责。对有欺凌行为的未成年人,要法律归法律,教育的归教育,涉及法律问题的,必须纳入法律程序依法追究责任;涉及教育问题的,要明确学校、家长、社区对其进行矫正的责任。哪怕不追究法律责任,也要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接受必须的惩戒、矫正。

校园欺凌问题,是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毒瘤,全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各司其职。

我们不能再对校园欺凌和稀泥、软绵绵。要以严肃的态度,给每个未成年人指明行为底线。(据安徽时评熊丙奇)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教育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