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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防范治理,教育部、最高法明确→

“专项行动”

工作要点

1

明确不同欺凌行为的惩戒举措

通知明确,各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要制定细化校纪校规,明确不同欺凌行为的相应惩戒举措。

要公布欺凌防治电话、邮箱和法治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电话,对来电反映情况落实首问负责制度。

每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学生欺凌防治主题班会,教育学生掌握预防欺凌的知识和做法。

要在楼道、天台、储物间等隐蔽场所,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

2

提升识别、应对能力以及干预处置水平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面向所有教职员工和家长定期开展学生欺凌防治专题培训,提升识别、应对能力以及干预处置水平。

要加强对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及时做好生活照料、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

3

制定防欺凌暴力的指导手册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加强对教师和家长教育引导。

要在法律咨询、心理辅导、行为矫正、技防建设等方面给予学校必要的指导与支持。

最高法发文:

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提出在民事、行政案件中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理念,强调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

意见共计42条,分别从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推动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实质化等方面,对当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和要求。

意见通过引领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从严处理学生欺凌、妥善处理校园纠纷等,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融合发力。

其中明确提出,建立网络保护专项分析报告机制。对涉及网络的未成年人案件,应当结合案件成因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对相关主体是否履行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定义务进行审查,并形成报告附卷,评议案件时单独予以说明。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向有关网络企业、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主管部门处理。

案例

初二学生江某某因春游时与女同学聊天,引发同学不满而遭遇欺凌,在厕所被多人殴打时掏出折叠刀反抗,导致2人重伤1人轻微伤……

该案中,法院认定,江某某因遭受多名学生欺凌而携带折叠刀被迫前往现场,在面临多人殴打时持刀反击,综合全案情节,法院判定其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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