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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热点丨“双减”政策打中了校外教培乱象的“七寸”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记者观察到,这份《意见》打中了校外教育培训乱象的“七寸”。

首先,《意见》以严格的“时间管理”防范校外教培机构侵占学生休息时间。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校外教育培训主要利用学生假期、周末等休息时间上课,不能利用休息时间培训,校外培训就无法安排课程。

其次,从“培训对象”上排除了“学龄前儿童”。

《意见》规定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对校外培训机构来说,这部分“生意”没了。

其三,以“非营利性机构”界定学科类培训机构,意味着培训机构不能再以赚钱为目的。

《意见》提出“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这意味着培训机构今后不能再以赚钱为目的。

当培训不再以赚钱为目的,不能占用学生休息时间,禁止把学龄前儿童作为培训对象,以利益驱动为目的校外培训就会失去发展动力。无疑,这份意见在措施上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校外培训问题是多年的沉疴,有了管用的规范,关键是抓好落实。比如,上网课一般都在家里,怎么确保不超时,怎么实施有效管理是新课题。对此,各地应以严实的工作作风,创新监管方式和渠道,360度无死角地实现管理覆盖。

文案:周学泽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周学泽陈巨慧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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