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12条规定了“刻意孤立”的禁止性行为。而在实践中,对“刻意孤立”的内涵存在不同的理解,有着很大差别。请问应如何界定“刻意孤立”的内涵?
答复:《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12条“刻意孤立”,
首先主观上是故意而且针对特定学生,具有相对性、持续性,非因疏忽而没有关注到学生的需求;行为表现上,可以是对学生正常需求故意不予回应、 指使其他学生孤立特定学生或者物理上隔离(比如单独坐在最后一排)等;后果上,导致学生得不到老师的关注和正常的同伴关系,产生心理上的压力。
#不得故意安排学生单独坐在最后一排#
引发网友们热议
冲上了微博热搜第一
有网友表示惩戒学生
“不坐最后一排
可以坐最前面”
也有网友表示
自己就是比较喜欢坐在最后一排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
教育部指的是
使其他学生孤立特定学生或者物理上隔离
(比如单独坐在最后一排)
并非指不能坐最后一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