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形势颇为严峻这句话,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但是就业形势很难在短期内得到非常好的改善,只能说,在国家相关部门的调节下,有一定的缓解效果。
现在要说较为容易就业的群体,莫过于应届毕业生了。
因为很多地区举行的国考、省考、选调生、特岗教师、教师公招、事业单位招考等,都对应届毕业生开了“绿灯”。应届毕业生能够选择的岗位比较多,竞争较小,上岸概率大。
于是乎,有些毕业的学子就发出了这样的疑问,只有大学毕业当年是应届毕业生吗?其实,并不是只有大学毕业当年属于应届毕业生,择业期内也可以享受应届生求职待遇。
一般来说,高校毕业生有两年的择业期。有些地区可能是三年,这里就不详细论述其期限了。
主要说下,怎么界定哪些高校毕业生属于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整体上,根据相关规定,由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情况下,而且户口、档案什么的,保留在原毕业学校,那么可以按照应届毕业生来进行对待。
此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者是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同样可以享受应届生求职待遇。
当然了,要注意的是,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意思是人才市场等,比如说你的档案在某县人才市场中心。
另外,已经缴纳过社保的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一般不能再享受应届毕业生求职待遇,毕竟你落实了社保,说明落实了工作单位,那么肯定不符合相关要求。
而且,有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签订过三方协议的,也不能享受应届毕业生求职待遇。
关于缴纳社保后,是否还能享受应届生求职待遇,可能有个别地区不在乎这个。
在毕业两年内缴纳社保依然可以享受应届生求职待遇,但大部分地区的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保后,基本不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求职待遇。
虽然看起来有些啰嗦,但这个问题,相信是不少高校毕业生关注的,所以想要享受应届生求职待遇,那么在毕业两年内对于社保是否要缴纳的问题应慎重对待。
由于每个地区的规定不同,这里不能一一举例,也就以大部分地区的规定作为参考。
其实,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是比较尬尴的,没有工作经验,跟对应年份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相比,也在某些地方吃亏了。
不过,能够好好利用应届生求职待遇这个“功能”,还是有机会找到一份让自己较为满意的工作。
总之,并不是大学毕业当年的高校毕业生属于应届毕业生,择业期的高校毕业生也属于应届毕业生的一种,能够享受到应届毕业生的求职待遇。
这点对于择业期的高校毕业生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个信息。
因为现在有不少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某些岗位会写着应届毕业生(包含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像这种岗位,择业期毕业生是可以报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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