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上越来越多的机构以各种名义主办五花八门的“大学”和“学院”,但这些称谓可以随便使用吗?
教育部网站2021年5月18日发布八部门《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大学”、“学院”等名称的登记使用作出规范和要求。
企业设立培训机构不得称大学
文件表示,对企业设立的、无需审批登记的内设培训机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其规范名称使用行为,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字样的名称及简称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等活动。
举办机构属于国有企业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规范;举办机构属于银行保险机构的,由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负责规范;其他的由其举办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规范,无业务主管部门的由教育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规范。
“近年来,一些企业内设培训机构、社会组织,未经批准冒用‘大学’‘学院’名称,并对外开展宣传、招生等活动,造成社会公众误解,扰乱了教育秩序,产生了不良影响。”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负责人介绍了文件出台的背景。
根据文件要求,在《意见》发布后,各地各相关部门应于6个月内组织开展清理整顿。
对逾期仍违规使用“大学”“学院”字样开展活动的,按照主管和属地原则,由教育、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或予以查处;涉及虚假违法广告或宣传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并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老年大学可继续使用大学名称
《意见》表示,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面向特定人群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的老年大学、社区学院,不得单独使用“大学”“学院”字样,可以使用“XX老年大学”“XX社区学院”等专有名称。
什么样的机构可以称之为大学?
根据《高等教育法》,大学或者独立设置的学院应当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和相应规模,能够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大学还必须设有三个以上国家规定的学科门类为主要学科。
大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或备案;学院根据办学层次、类型、法人性质等,由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冠“大学”或“学院”、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事业单位,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除经批准设立的大学、学院以及由其设立的内部机构或由其发起并依法登记的组织机构外,其他组织机构不得在牌匾、广告等对外宣传以及其他各类活动中使用“大学”“学院”字样。但目前,对此类情况尚缺乏相应的规定。
这些“大学”已更名
就在上述《意见》发布前夕,知名知识服务品牌“得到大学”“混沌大学”都进行了改名。
据红星新闻报道,今年3月1日,“得到大学”进行了更名,更名为“得到高研院”。工作人员表示,更名是一次重要的品牌升级,“高研院”更符合创办的出发点和愿景,是有一个长期的规划。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表示,此类教育机构更名实际上是从规范机构的运营角度上做的一个治理措施。因为我国对学历教育有非常明确的规定,本科院校叫大学还是叫学院,都是有非常明确的要求。
熊丙奇表示,非学历培训机构自己命名为“大学”,实际上会产生两个问题:
第一,可能让大家产生对大学的混淆,比如说有人经常混淆湖畔大学和西湖大学。实际上,西湖大学是来进行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湖畔大学实际上它就是一个非学历的培训机构。从便于公众基本认知角度,它们不叫大学是有道理的。
第二,人们通常认为大学是有学院建制,有很多学科的。但是培训机构,它有可能有它的课程体系,但没有它的学科,也没有它的学院建制。所以说从大学的内涵来讲,它也不具备大学的内涵。有的机构可能就是认为叫“大学”就是好听。“但是如果这样的话,就大学满天飞了,这也是一个问题”。
编辑|卢祥勇王嘉琦杜恒峰
校对|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