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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我觉得正好的题目, 老师们都嫌大?

前几天组织硕博开题,一个普遍出现的问题,是很多同学的题目都太大了。最常见的一种“大”法,是题目为“某某问题研究”,然后,下面设了三个分论题。结果,每一个分论题在我看来,都能独立写出来一篇硕士论文。我发表了此看法后,我后边那个老师更狠,直接补刀:“其实吧,我觉得,你的每一个分论题,都能写出来一篇博士论文!”

对此,学生们通常很忧桑。老师,这个题目不大!我觉得我三万字正好写完这三个分论题!

这,我完全承认。事实上,你如果用一万字写完这三个分论题我也完全可以想象,毕竟,我这么多年的本科毕业论文不是白带的,本科生连“论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合同法中的体现”这种题目都敢写。(还好至今为止没人跟我说过他想写“论诚实信用原则”。)但是,能写、写得完,并不代表,你这篇文章是篇好论文。只能代表,你写的浅。每个该去论述的地方都草草略过了。

对于这个道理,我懂得其实挺早的。大一上学期那年,法理学老师以“权利/权力”为题留了个三千字期中论文,然后告诉我们,其实他自己要以这个题目写个博士论文,十万字那种。我当时的本能反应就是:我这三千字写得完这么大的题目吗?于是,我最终交上去的论文题目果真不是“论权力”,而是,“论美国分权制衡体制如何限制总统权力”。(别笑我,我那时候大一。)再后来,我发现,我的法理老师,他的博士毕业论文题目也不是“论权力”。这种神题目,他老人家也hold不住哦。——那么,你猜,从“权力”到“论美国分权制衡体制如何限制总统权力”,我这是限缩了多少步才到最终的题目呢?而且,从理论上讲,哪怕是“论美国分权制衡体制如何限制总统权力”,这个题目其实也足以写出来一篇十万字的博士论文,只不过在中国法学语境下此题目是否有研究意义有待商榷就是啦。

不过,话又说回来,其实开题的时候,上述那些“大”题目,我们也都放过了,绝对不会因为一个题目“大”就把它给挂掉了。为啥?因为,开题阶段,学生们往往根本不知道自己想写啥啊,很多同学都仅仅是有个模模糊糊的“论域”概念,即,我要研究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问题;而不是,我要研究,如何保护中国能够享有这个待遇的问题。后者,往往是下笔前那一瞬间才能得出来的结论;也直到那时候,这篇文章的构思才真正能成型。而在开题时,很多同学往往不具有“下一秒钟就可以动笔”的状态,有的同学甚至仅仅是处于“这个领域的基础知识我终于弄懂了”的状态。因此,我们往往会提示同学们,你这个题目太大,可能写不完;你现在不觉得大,是因为你研究得不够深入。未来,请一定注意限缩,限缩到一个你写起来足够舒服、你导师看上去感觉论证还足够充分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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