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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清几个关键词 中考报志愿心中有数

随着我市中考填报志愿的启动,不少考生和家长都有点“无从下手”,甚至是“不敢下手”。其实,填报志愿除了要正确认识自身情况外,还需要弄清楚“招生计划”、“志愿设置”以及“录取原则”这几个关键词。

今年我市城区高中招生计划中,统招生4487人,特招生254人,合计为4741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也十分明了,高中2730人。每个学校都有着具体的对应“指标”。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志向、爱好和成绩填报志愿。值得注意的是,往届生不允许填报省示范性高中志愿,只能填报公办一般高中志愿和民办高中志愿。

普通高中录取原则为,先省示范性高中后公办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省示范性高中先竞争后指标,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总成绩分数并列情况,先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由高到低录取,如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再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今年我市城区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分四个批次,第一批次是一中,由于这个批次只有一所学校,所以家长填报起来还不是很犹豫。第二个批次是其他省示范性高中(鞍山三中、鞍山八中、鞍钢高中、鞍山九中、鞍山十三中)3个志愿,实行志愿优先、兼顾分数的方式录取。这个批次填报应该慎重些,与班主任多沟通,了解孩子实力,科学准确定位。五所省示范性高中的录取,将首先根据各初中学校进入指标到校考生的第一志愿,按照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如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示范性高中,再根据未被录取考生的第二志愿,按照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依此类推,录取第三志愿。对此时省示范性高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根据各初中学校未被录取的指标数,按照上述原则在初中各校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如仍有省示范性高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对各初中学校的剩余指标统一收回,在城区所有初中学校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需要强调的是,本批次内五所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录取最低分数线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的70%(560分)。第三批次是特长生志愿,这是针对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给有特长的孩子增加了一个入学的机会。录取上,属于除鞍山一中外其他特长生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按《2021年鞍山市城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执行。第四批次公办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4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参考志愿的录取方式。公办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根据普通高中招生总人数、试题难度及考生成绩设置录取最低分数线。

公办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出现学位剩余,可面向未被录取学生开展补录,公办一般高中在原招生范围内补录,民办高中在全市范围内补录。补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实施属地化管理,各地同时进行,高中各校(含民办高中)不允许自行补录。

相关人士提醒家长,在填报志愿上,家长要“端正态度”,理性选择,不要碍于面子,要准确预想孩子将来所处环境的发展空间,根据自己孩子的综合素质、经济条件等情况选择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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