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出台了《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其中在“品德条件标准”要求要“强化教师品德考核” 对品德有问题者实行‘零容忍’,并建立“黑名单”制度。
《标准》明确指出:“对经查实的申报造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学术不端(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等行为,正在申报的终止申报程序,已获职称资格的撤销职称资格。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教师,作为肩负育人使命的特殊职业,担负着“立德树人”的重要任务,更要凸显“以德为本““以德为先”,师德不存,教育教学能力尚能附焉?因此,把师德作为教师职称的根基和核心,“对品德有问题者实行‘零容忍’完全应该。
前些年,有些教师为评职称,抄袭、剽窃、花钱雇用抢手撰写论文现象时有发生。很多地方在遇到此种情况,就算查实,基本上也都是将其“假论文”不作数作罢,只要不像深圳胡某梅那样,抄袭成瘾,造成恶劣影响,单位和主管部门都不会给予深究。
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对论文抄袭、剽窃者是一种怂恿——侥幸心理让他们觉得”不抄白不抄,抄了不一定白抄“。因为,全国报刊几千种,每年论文浩若烟,查重并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要在职称评审时没有查出来,过后谁还管这个事呢?
深圳胡某梅之所以抄袭成瘾,剽窃无度,抄得如此疯狂,大抵的形成过程即是如此。她抄博客无人问,抄论文无人管,继而发展到抄著作,最后,肆无忌惮的她还把抄袭来的东西放在个人公众号上显摆,这才导致其东窗事发……胡某梅最后的抄袭到了疯狂的地步,单位对其抄袭的默认可以说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从2012年到2019年,胡某梅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便是一个佐证,这样一个抄袭成疯的剽客,竟然还被评为市级道德模范,真是可笑之极……
而对一些为职称评审偶抄之的普通剽客来说,抄袭的文章除了拿来评职称,平时都是深锁自己柜中,这种风险就小多了。
不过,现在职称评审,论文都是要在知网等网站查到的才能算数,而只要上网,就等于将抄袭曝光了。所以,“知网”恢恢,疏而不漏,抄袭就是抄袭,毕竟不是个人的东西,总有被发现的时候。而只要发现,不仅“正在申报的”要“终止申报程序”,更有“已获职称资格的撤销职称资格。”
所以,新时代,网络时代,大数据时代,作为教师,一定要谨守师德底线,不要再做抄袭的傻事了。否则,不仅赔了“笔墨”丢了职称,更会失掉为师的尊严,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在学校立不住脚,更无颜再站上那圣洁的讲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