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灰灰菜编辑
咨询:
你好军路,我是一名现役军人,因在外省服役,常年与妻子、孩子两地分居,妻子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当地户口,孩子马上就要上幼儿园了,但咨询家附近的幼儿园和单位的幼儿园,感觉入园的压力很大,咨询了两家幼儿园关于军人子女优先的政策,回复都为名额已满,军人子女也没办法,让我下次早点去排队,孩子只有一次报名的机会,错过了只能去私立幼儿园了,学费太贵压力太大!我想问下,军人子女优先入学的政策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幼儿园真的不了解这些政策吗?还是在报名前需要在其它部门登记后才可以享受这个在政策?谢谢!
答复(本期由灰灰菜编辑解答):
你好战友,早在2004年原总政治部就联合教育部和民政部下发了《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民发[2004]192号),2011年7月教育部和原总政治部又颁发了《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
时隔1年多时间,在2013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原总政治部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在这些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政策保障下,很有力的解决了军人子女就学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当然在上述政策颁发后,各地也同步制定和下发了相关的实施办法及保障通知,这里就不一一列举。
你这种条件是符合享受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的,应该是该幼儿园招生工作人员对政策不熟悉导致的。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在2020年再次下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明确:
在教育方面,要认真落实现有政策,不断丰富优待内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就近就便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切实保障驻偏远海岛、高原高寒等艰苦地区现役军人的子女,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异地优先就近就便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分录取,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政策。
现役军人子女未随迁留在原驻地或原户籍地的,在就读地享受当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建议你妻子向所在地教育部门(教体局或教育局)反映这个问题,就近就便入读公办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