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已经落地,校内与校外一盘棋,这样的话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恶性循环也就给截断了。但是还有在职教师的有偿补课需要警惕。近段时间以来,各个地方对在职教师的查处力度加大。教育部也为此专门下达了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教师有偿补课除了经济利益驱动之外,还有两个因素
教师为何进行有偿补课,当然是为了钱。多整点儿钱也是为了追求美好的生活,改善自己的生活境遇。但是并不仅仅是因为钱。存在即合理。之所以有偿补课屡禁不止,还有以下两个因素。
一个就是家长的补课需求。学校教育面向的是大多数,对于那些在学校学习情况并不理想的学生来说,需要通过补课来进行提高成绩。同样是交钱补课,还不如让孩子的老师来进行补课呢,这样老师更了解孩子,成绩提高也快。
再一个就是教育焦虑的驱动。有时候参加补课的不全是差学生,还有那些优秀的学生想进一步提高的学生也有这个需求。尤其是到了高中,你会发现,越是重点高中,周边的辅导机构就越多。
开原八中一教师有偿补课被查处
在7月20日的时候,有群众举报,在一个小区内有聚众扰民的情况出现。经过检查,原来是一位开原八中的在职老师在给学生进行补课。
查实之后,给予了这位教师行政记过,不得评优评先等处罚措施。在所有的处罚中,有一条与众不同,也引起了人们的争议,那就是作为处罚,需要到乡村学校工作一年。
犯错了,到乡村任教算作处罚,这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话,这位老师能在乡村学校认真教书育人吗?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那些在乡村学校任教的岂不是一辈子都在接受处罚。这种处罚是典型的歧视乡村教师,乡村学校。
对有偿补课的处罚应该严惩,要不然起不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被查处之后,各个地方的处罚可以说并不相同,就连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处罚也不相同。
对于民办学校的或者外聘的老师来说,一般的都会解聘,辞退,扣除绩效工资等等。处罚的一般比较狠。
但是对于公办的有编制的在职老师相对就要宽松一些,不外乎记过,警告,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扣除一部分绩效工资等等。这种不能伤筋动骨的处罚,起不到应有的效果。这些处罚都是不痛不痒。有偿补课的一般是晋完级的,评优评先对他们来说也没有什么用。扣除的绩效工资相比较补课费来说不值一提。
对于有偿补课,一定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查处一起就要严惩。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