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兵张喜喜“双喜”临门
仝乾段玉洋
“考上公务员,又被录取为研究生,真棒!”日前,模范红军旅某营退伍战士张喜喜将两份录取通知书一转发朋友圈,便引来大家纷纷点赞。
1993年,张喜喜出生于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的一个小乡镇。2014年9月,他从山西某大学专科毕业后,怀着对军营向往,参军入伍。
“要干就干出个好样子!”义务兵期间,他始终保持着刻苦学习的劲头。入伍第二年,报名参加全军士官学校招生考试。那时正是4月份,是野外驻训的黄金期,作为一名有线兵,白天,他和战友一起练习爬杆、收放线,胳膊上常常青一块、紫一块。晚上,他就在帐篷里加班学习文化课。
连队得知张喜喜有考学的想法,积极为他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物理、化学对他来说比较难,排长就主动靠上去,为他解难答疑;在军事课目考核中,连队骨干利用课余时间帮助他进行专项训练;那段时间,学习几乎占据了他所有的休息时间。
经过两个多月的扎实备考,2016年9月,张喜喜通过了部队专升本考试,考取了原西安通信学院,学习通信网络技术专业,期间还被评为优秀学员。2018年6月,他以优异成绩毕业,回到通信专业的岗位。
2019年9月,服役期满,张喜喜退伍返乡。
退伍回家后的他报考公务员岗位,同时,还报考研究生。
他拿出当年在部队培养锻炼出的拼搏精神,积极备考。
参加公务员考试时,张喜喜以笔试第二名的成绩进入面试。
在面试环节中,他凭着在部队担任教练员授课、日常工作讲评、新闻点评等方面的锻炼,沉着应对,对答自如,最终赢得用人单位的青睐。
在备战报考山西某高校的公共管理类在职研究生过程中,他凭着在部队培养出来的拼搏精神,经过不懈努力,成功被学校录取。
功夫不负有心人。
退伍兵张喜喜“双喜”临门的喜讯在战友间传为佳话。张喜喜的队长仝乾感慨地说:“张喜喜的喜人收获,得益于个人不懈努力,也得益于部队培养锻炼。”
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模范红军旅某营教导员马良
这是一条令人鼓舞的喜讯,一名退伍战士利用部队所学,通过自身努力,在考取公务员的同时,也考上了研究生,的确不简单!在当今社会竞争异常激烈、就业压力相当之大的情况下,从连队走出的战士能够脱颖而出,是个人努力结果,也得益于部队培养锻炼。
渴望成长成才是每个人的愿望。但如何才能成长成才?退伍战士张喜喜用行动作出了回答。努力拼搏、刻苦学习无疑是最好的途径。退役后他始终保持军人那股不服输的劲头,敢于啃硬骨头,发扬百折不挠的品质,这也是军人宝贵的品格。与此同时,这与部队的培养也是分不开的,给官兵提供展示自己的平台,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帮助他们制定成长路线图,这也是他们成长成才的重要条件。
都说部队是一所大学校,进来是块铁,出去是块钢。部队的艰苦环境培养出坚韧不拔的品格,严肃的纪律培养出令出必行的作风,日常的点滴养成培养出严谨细致的态度。而这一切,将伴随我们的一生,成为我们赢得机会最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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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优先政策
■优先报名应征。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优先体检政考。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复学/入学
■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经济补助
■学费补偿、代偿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从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自主就业经济补助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固定自主就业经济补助。
■家庭优待金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研究生考录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安置
■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
■义务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
■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主管:陆军第八十集团军政治工作部
主办:政治工作部宣传处
刊期:第5320期
总监:孟令波
主编:仇成梁
责任:魏熙
值班:陈思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