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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连续两年优秀, 第三年的优秀我还可以要吗

作为一名公务员,已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但第三年自己的考核成绩不是很理想,能否再次获得优秀,取决于领导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要不要主动找领导争取一下呢?这个问题分为两个层面或者说存在两种选择:一是去争取;二是直接放弃。下面,我们就来谈谈这个问题。

1、去争取的理由。了解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政策规定的朋友都知道,作为一名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将获得800元的奖金;如果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可记三等功,并获得1500元的现金奖励。但这不是最吸引公务员竭尽全力争取优秀等次的地方。最让公务员对优秀情有独钟的原因,是职务与职级并行后,公务员一旦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其晋升下一职级的任职时间将会减少半年。这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公务员争取优秀等次的积极性。所以,从记功、发奖金和缩短职务晋升时间等好处来说,主动找领导沟通,争取优秀等次名额,是必须的。

2、放弃的理由。根据公务员考核的有关规定,单位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在特殊情况下,评优比例可以适当微调,但总体来说不能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所以,造成了优秀等次的稀缺,致使所有人都盯着这优秀等次的确定,都想把优秀纳入囊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在已连续两年获得优秀,且第三年考核成绩不理想的情况下,继续去争取优秀等次名额,不是一个明智选择。从身边同事层面来说,他们也有获得优秀等次名额的强烈愿望,你继续争取势必引起他们的不满,同时,单位领导为了找平衡,调动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不会将优秀名额连续地多次给予同一个人,以免造成一人高兴,多人受伤的局面,挫伤单位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造成单位员工之间的不团结。

所以,作为一名成熟的公职人员,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选择退出优秀名额的竞争,让更多的同事享受到优秀所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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