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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还是胡搅蛮缠? 因作弊起诉复旦大学的毕业生, 曾承认自己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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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

毕业学生被举报,学位撤销前途失。

复旦大学毕业生起诉母校

毕业不忘母校,这应该是每一位大学生毕业生都能做到的事情。如果有幸事业有成被母校评为优秀校友,这将会是一个学生一辈子的荣光。

但是,复旦大学殷同学在毕业后却和母校翻脸了——将复旦大学告上法庭。什么样的“深仇大恨”呢?

原因是,小殷因为在某一门课程的考试中涉嫌作弊而被取消成绩,就连取得的学位证也被撤销了。因而自己的前途也没了——自己虽然已经获得复旦大学研究生的录取资格,但是一般情况下,毕业生没有学位证是无法正常入学的。

因为所谓的“作弊”,引发了自己学业上的“雪崩”。殷同学心有不甘,也坚持认为自己没有作弊。但是与学校辩解无果,最后将母校告上法庭。

“作弊”说法不一,学生内心委屈

为什么要把这个作弊打上引号呢?那是因为小殷同学的作弊行为有待界定。根据小殷同学的情况,他所修的这门课程是程序设计,采取的是上机考试。

在考试过程中,小殷同学左顾右盼。当这一动作发生在考场中的时候,考生将会成为监考老师重点关注的对象。大家都在认真考试,而你却在左顾右盼,要么你就是学霸已经把试题做完而无所事事;要么你就什么也不会,想要看看其他考生的答案,也就是有“作弊”的动机和打算。

因为这一举动,小殷同学被举报作弊,但他还是拿到了学位证。但是在毕业后(七月份),小殷同学又一次被举报,所以学校才会撤销学位。

虽然有这样的嫌疑,但并不能直接确定考生就是作弊。就连法律也在讲,疑罪从无。

很多网友也很疑惑,为什么学生都已经顺利拿到学位证了,学校又以作弊的名义处分学生,进而撤销学位证呢?这是不是秋后算账呢?耽误的可是一个学生的前途,毕竟人家的研究生入学事宜也会因此被耽搁。

学生曾承认自己“偷看”,是真的冤枉还是胡搅蛮缠?

偷看和作弊是否性质相同,这一点其实很难说。特别是小殷同学参加的这一场程序设计的考试,据说没有选择题,题目多是补充程序设计内容。再加上是机考,很可能每个人的试题都不一样。所以说,如果说小殷同学作弊,这实在是有些委屈他了。

但是,在考试后,小殷同学曾经给旁边的考生发邮件,承认自己的确看了他的代码。发邮件向对方说明原因并且表达歉意。

也就是说,小殷同学即便“偷看”行为不能被定义为作弊,但他的确存在考试违纪行为。

按照复旦大学的考试规定,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给予记过处分。而复旦大学是如何处理小殷同学的呢?取消成绩、不得补考——这符合学校的规定。也就是说,一门课程成绩被取消,小殷同学学位不够,也就无法正常毕业,学位被撤销也就能够说得通。

或许有人会疑问,既然这样,学校为什么还要如期发学位证呢?这不是先给人家一个枣,然后又打一巴掌吗?

据了解,当初小殷同学因为偷看被举报后的处理结果并不是“记过”,而是在原有的期末成绩上扣掉30分。所以,他还是顺利拿到了学位证。

最大的原因就是,这门程序设计课程考试的成绩出来的比较晚,已经接近复旦大学大四学生的毕业季。所以七月九号的时候,那位被偷看的考生认为学校的处理方式存在问题,于是又一次向学校举报。但是即便学校调查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一来二去,小殷拿到了学位,但是对这件事情的调查也在进行中。

当调查有了结果的时候,小殷同学已经取得了学位证。但是学校这个时候按照校规校纪处理小殷同学,也就是“记过”处分,取消了原有成绩,从而撤销学位。

那么这件事情到底是冤枉还是胡搅蛮缠呢?

以笔者来看,小殷同学本就有错,但学校也有错。

对于复旦大学来说,考生的确违纪,但却没有按照正常的方式处理。可能是考虑到学生即将毕业,学校老师也不想为难学生。再加上当初小殷同学可能认错态度比较好,于是就有了“宽容”的处理方式。

复旦大学只讲究了情分,但却忘了“法不容情”。当白纸黑字的校规校纪融入了感情,那它势必会出现处事不公的问题。所以才有了“在总成绩扣30分”的处理,但对于其他同学来说,这并不公平。不仅没有处理违规的学生,反而还“纵容”,这是不是也在鼓励其他学生在考试的时候违规呢?

在举报者的深究之下,复旦大学才按照校规校纪来处理,这也算得上是“知错就改”。但是,也给两位学生造成了很多麻烦。学校是不是也应该给一个说法呢?

对于小殷同学来说,既然自己犯了错,而且对方也在深究。我们并不能说举报者不通情理,更不能因此来同情一个的确犯错的考生。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也就成了是非不清、颠倒黑白。

小殷同学最好的做法就是申请延毕,然后再去选一门课,把学分补上,然后再去申请学位证。至于研究生入学资格,这也应该是因为自己犯错所付出的代价,知错就改,及时弥补,先拿到学位,然后再去考虑读研的事情。

一直闹下去,也是于事无补。并不能改变自己违规的事实,也不能恢复被撤回的学位。正如那句话所说,茶不过两种姿态,一浮一沉;人生不过两种状态,拿起、放下。人生如茶,沉时坦然,浮时淡然。拿得起,也要放得下。对于犯错误的事实也要勇敢面对,这是拿得起;对于因犯错而承担的后果也要去接受,这是放得下!

大家对此怎么看呢?小殷同学因此被撤销学位应不应该呢?

写作有温度,笔下有态度。我是教育研说家,专注教育、校园生活和考研领域。欢迎各位读者前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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