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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遵循成长规律 重建家庭教育生态

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文|言宏

《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家庭教育提供了法治保障,也为家庭教育明确了任务和要求。只有内外因素齐改变,孩子才能真正自由地生长。

家庭教育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和谐,更关乎亿万青少年的成长发展。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家庭教育提供了法治保障,也为家庭教育明确了任务和要求。法律明确,家庭教育应当符合六项要求,其中有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遵循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等。这需要家长的努力,也需要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助力,只有内外因素齐改变,孩子才能真正自由地生长。

几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不少家庭增加孩子负担,片面地追求所谓的成功,直到孩子不堪重压成了问题儿童,才感到束手无措惊恐万分。2021年3月公布的《中国国民心理健康发展报告(2019-2020)》显示,2020年,中国青少年的抑郁检出率为24.6%,其中轻度抑郁为17.2%,重度抑郁为7.4%。青少年抑郁检出率随年级的升高而升高,有部分孩子长期处于情绪低谷。而现在不少成人心理障碍的患者,患病原因居然是家中有教不好的“熊孩子”。由此可见,教而不当产生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影响到很多家庭的和谐幸福。

家庭教育要给孩子正确的亲情之爱。肓目的爱不可取,只有懂得孩子的成长规律,懂得教育的科学性,才能真正地教育好孩子。要让孩子知道父母永远“爱他”,而不是“成绩好的他”,要让他永远有希望。家长既能像学校教师那样引领教育孩子,也能像研究者那样去探索孩子的成长规律和个体差异,改变被压力和焦虑扭曲的家庭生态,全力营造积极而有教育意义、高支持性、科学的家庭教育生态,这是助力孩子健康成长不断发展的关键因素。要让家庭成为学习型家庭,营造家庭教育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拓展学习空间,提高家庭教育时效的“跨度”。

家庭教育要遵循因材施教适宜性的原则。家长要学会放手,让孩子独立成长。在了解孩子的成长特点和个性发展的基础上,给予适宜的有效的教育。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家长在把时间还给孩子的同时,更应把自主权还给孩子,要在自主学习、创新思考等方面给予孩子更多实践机会,帮助他们从“要我学”变成“我要学”,从“教我学”到 “我会学”。既要让孩子从“被安排”中解放出来,更要引导他们学会自主安排课后时间。

《家庭教育促进法》还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机制。有关部门要普及家庭教育专业知识,使家长理解家庭教育的科学性、规律性,从而增强家庭教育的有效性。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因此,全力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的同时,要让我们的孩子变得更好,首先要让我们的家长变得更好。让《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入人心,才能真正地推动家庭教育更科学更有效,使亿万家庭更幸福,社会更和谐,我们国家的未来更加充满希望。

(作者言宏系资深媒体人)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1年12月上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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