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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师法》修订提到: 中级职称依据规定晋升, 到底什么意思?

这几天大家讨论的比较多的就是关于新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有两大亮点,亮点一教师初级和中级职务不受岗位比例限制,而是根据教师履行职务的年限和要求,依照规定晋升,规定出来后,很多人都在抠字眼,这个依照规定晋升是什么意思,千人有千份解读,有人说这是自然晋升的说法,就是说到了一定年限,符合条件就自己晋升。

这个亮点让很多老师激动不已,因为不管你信不信现实中就有部分老师到退休也只是个初级职称,而今中级职称的口子放开,这类老师就不用被中级职称困住了,随着职称的上升,那老师的地位待遇也会随着有所突破,当然了也有弊端,长此以往,中级越来越多,高级名额有限,毕竟目前只中级自然晋升,高级因仍有指标限制,保留原来竞升办法。

这也是网友们讨论的最多的地方,有人甚至提出晋级中级和高级职称的途径有两种:1.不想熬资历而想有挑战性的老师走竞争途径,努力为自己创造各种职评条件,在最短内晋级;2.不想违背自己的初衷,想多活几年的老师走自然晋级途径,这可以划定年限,中级10年、高级15年(数据只是举例),只要连续从教达到规定年限的自动晋级。这样既兼顾公平又兼顾效率。笔者只想说,想法很多,高级职称这么执行不太可能。

当然了,退一万步来说,新教师法的修订给教师职称制度带来了一个微调,可能也是一个平稳过渡的办法,各位老师一起来期待一下吧,今后高级职称的事儿谁又说的好,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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