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匆匆,转眼2021年已经进入尾声,每年到了年底有些地方的老师就会收到公务员专属的一次性奖励工资,有的老师对这个可能有点陌生,因为还有一个其他名字叫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甚至是一学年总发的义务教育教师专属奖励性绩效工资。
因为这项工资不属于普通工资一般作为年终的奖励,不知道你所在的地区有没有收到,要知道老师作为事业单位中的一类属于专业技术人员,依照相关要求,对于这个工资是应该给老师发放的,毕竟一次性奖励工资也好还是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也好这些的足额发放都是朝着一个方向,那就是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总目标出发的,只有这些细节到位了,那教师工资才能比得上公务员。
要知道目前各地绩效工资已经严重挫伤老师工作积极性了,拿自己的钱奖励自己也就罢了,自己都拿不到自己那部分,往往校领导拿的更多,这让老师很是无语,因此教育部之前就提出过要落实实施绩效增量工资,只能用绩效增量工资来衡量老师的工作以达到真正鼓励作用。
在这点上山东就做的极好,去年山东就开始了将绩效工资增量全部纳入奖励性绩效,将老师拿出的那30%奖励性绩效工资还给老师,这部分由地方财政支出,如果像前段时间有网友提到的,所在地方都已经开始实施了增量绩效工资,但最后也没享受几个月,就无端取消,也是令人咋舌,因此真的只有真正实施增量绩效工资才会真正让老师获益,让不低于目标也能得到更好的完成,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