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教育各种教学方法的运用,表明大学试图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包括:学生的能力、志向及兴趣的差异;学科课程的不断分化和重构;控制成本的需要;教授每开设一门课程就要更新课程表。
课程管理委员会试图严格控制课程数量的增加,却对教学方法的革新无能为力。事实上,大多数学校都鼓励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并留有预算,以资助教授开展新课程以及购买不同类型的教学材料。人们认为那些没有引入新的课程计划或教学方法的教育机构是因循守旧的,还有人画漫画进行讽刺:一名教授拿着发黄的讲稿讲课;如果课程名录中每年没有增加许多前沿课程,就会被废止。教学改革呈现出永不停止的繁荣景象。
所有改革表明高等教育在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新型的学生以及知识的进步。那么,学生是否真正学到了更多的知识呢?没有任何一种方法能保持始终优于其他方法。教学条件在不断变化,学生、教师的个体差异性大,很难证明教学成果是否得到提高。麦卡吉在总结了多数有关教学方法的研究成果后指出:在某天,某个大学的某个教师用某种方法,给某个班的学生们上某门课程,改变其中的任何变量教学效果都会不同,怎么可能分辨其中的细微差别?
教师们不断尝试着新的教学方法,并坚持认为他们在改善学生的学习效果,即使有人对他们的教学效果表示怀疑。教育方法在不断改革,课程也在不断增加,这些都不是我们可以控制的。在大多数大学,如果一门课程几年之内都没有人选修,那么它将被移出课程表。但一门课程的消失,意味着将出现更多门课程来进行补充。如果有一门课程,教授喜欢教,学生喜欢学,而且没有大量模仿其他课程,那么这门课程一定是有价值的。只要不增加单位学生的成本,可以尝试任何教学形式,这表明学院并不惧怕教学方法的改革。
当然,也有人对课程和教学方法进行细枝末节的改革的做法提出了批评。罗杰斯认为学生们在成长的过程中需要更多的教育,因此大学的作用不应该仅仅是治疗中心;费里尔认为社会上的压力是很大的,应该教学生如何应对经济和社会系统的阴暗面。我们应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然后根据大学的总体情况灵活采取措施。人们对人文学科、专业教育以及科学研究表达了深深的忧虑。课程的结构究竟是太复杂还是太简单?可供选择的课程太多还是太少?对西方文化传统课程过于重视还是重视不够?
所有针对课程的批评从四面八方指向大学。课程应涵盖所有的秘籍、所有的真理观以及所有人需要的任何技能。教学形式采用讨论、背诵、演讲、考试以及长期以来始终强调的独立学习等形式。虽然所有能够买到或可以采纳的技术手段在课程中都得到了运用,但总的来说大学的本质没有改变,学生来大学上课,教授与学生相互交流,图书馆提供图书。对每个人来说,大学都是让人们想起理智生活的美好地方。公立院校的发展和院校州一级的合作的增多表明人们是多么看重高等教育所具有的公众利益。
各州都希望为尽可能多的公众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在这场竞争中,谁也不愿落后。他们制订计划并努力做到在每个居民区交通所及的范围内都建立一所大学-这是州一级的以及国家级高等教育审查委员会发布的报告中揭示的高等教育发展趋势。这些报告通过揭示该时期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既反映了立法的动态又促进了立法进程。回顾其中几个高等教育委员会就能说明这一点。1947-1948年的高等教育总统委员会建议:至少应有一半的高中毕业生因为能够进入大学接受通识教育并掌握职业技能而从中获益。
两年后,高等教育财务委员会重申了这种看法:半数大学适龄青年将从大学学习中获益,可以预见他们将接受大学的专业教育或职业训练。在约翰逊总统执政期间,白宫教育讨论会认为:教育是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主要手段。1970年,高等教育改革工作组发布的一份报告提出:高等教育的主要目标是教育学生,其次才是进行研究和参与服务社会。该报告也主张应扩大高等教育规模以招收更多的学生。同年,大学目标和治理协会建议减少大学直接服务社会的方式,同时扩大通识教育的规模。
国家教育联合会的教育政策委员会呼吁扩大教育规模,保障公民的教育公平权益。整个时期,各种会议、委员会都要求各州努力发展高等教育以保证所有的人都能接受高等教育。卡内基高等教育委员会的成效最突出,他们在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出版了50多部书。它的基调是应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以覆盖更多的人群,而且高等教育系统应在公立和私立之间以及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之间保持适度平衡。该委员会的著作探讨了高等教育的发展、招生政策、预算、使命以及财务制度,委员会认为所有这些方面应该由州进行协调。
对联邦政府的评价主要看他们所提供的受教育机会的多少以及保障教育公平的程度。联邦政府在强调大学责任的同时,应鼓励教育的多样性,保护大学自治。联邦政府应为人们的就业做好准备并激发大学创新。全州范围的协训机构应凌驾于大学董事会之上。该委员会的其他建议包括以下方面:因为20世纪70年代公立学校的招生人数下降,应减少教师的培养。由于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所以应扩大医疗卫生行业人才的培养。应增加联邦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以均衡各州间的差距。应持低学费水平并扩大招生规模,使所有的人能够有机会进入大学。
应提高教师工资,使教授的工资与其他行业专业人员的工资相近。应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课程,包括为那些基础知识较差学生开设的补习教育课程。应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并视之为对学生进行区分的适当方式;应避免一切其他类型的歧视。该委员会承认大多数州主导的计划很少考虑到私立学校,而且预见了在保持院校多样性和提倡多元化的教育经验方面存在的主要困难。这些报告是在20世纪60年代末提出的,这时大学的公共资金已经增长了几倍。
联邦政府已经建立起了广泛的大学体系,联邦经费用于科研、设备购买、专业学习、为所有层次的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图书馆建设、教学改进。高等教育机构获得这些资金后,就必须遵从州和联邦政府的指令-这种治理模式随时间推移更加明显。这些报告也总结了几个州实施高等教育发展和协调计划的进展情况。其中值得注意的是《1960年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教育总体规划》,这是一份志愿公约(其主要作者克拉克·科尔称之为条约),它对各州的社区学院、综合性学院和大学的职责进行了划分。
加利福尼亚大学负责招收高中毕业班级中排名在前八分之一的学生,并且是唯一能够授予博士学位的公立大学。州立学院招收高中毕业班级中排名在前三分之一的学生,可提供直到硕士水平的课程。任何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都有资格进入社区学院,提供直至十四年级的普通教育以及职业证书课程。简言之,《规划》划分了各类公立院校的范围,各类院校独立发展-州的法律规定,大学属于政府的赠地学院,综合性学院作为师范学校或职业培训中心,社区学院作为地方低一级学校的扩展机构。
各类学校之间不存在竞争,而是各自相互协作提供不同目的的教育。直到1970年它们的招生规模与纽约州、伊利诺伊州以及得克萨斯州所招收学生的总体规模相当。联邦政府加大了对高等教育的干预和影响力度。年复一年,从1944年的《退伍军人权利法案》开始,联邦政府出台了更多的法律,加大了资金资助的力度,制定了更多的管理制度,这一切都说明了这一点。仅仅检索一些通过的法案就可以看出这种趋势。1950年《住宅法》批准了建设大学学生舍的贷款。
1958年《国防教育法》批准了大学生贷款和奖学金,并设立了外语学习基金。1963年的几项法案加大了干预力度,包括《卫生职业教育援助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教育设施法》。1965年的《高等教育法》为几种类型的大学服务提供资助,包括图书馆和本科课程,还批准了学生担保贷款。同年,《医学图书馆资助法》增加了对医学图书馆的资金支持。《国家职业学校学生担保贷款法》扩大了担保贷款范围。1966年的《成人教育法》和1967年的《职业教育发展》要求进行教师培训。
1968年对《职业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进行了修改,扩大了适用范围和增加了资金支持。1971年(综合卫主人力培训法》和《护士培训法》增加了针对这些领域的条款。1372年的《教育修正案》规定在联邦卫生、教育与福利部之下增设教育部门,并授权成立了职业与成人教育局。1974年的《教育修正建立了美国教育统计中心。这段对联邦立法的回顾,表明了联邦政府为增加进入大学的机会和为了引导高等教育朝着更加注重专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方向发展所做出的大部分努力。
结语
而且这份清单没有包括那些虽然不直接针对高等教育但是提高了对应用研究的资助的计划。高等教育一直被认作是社会改革的推动力,首先高等教育通过促进个体的流动,然后通过对社会问题的研究和它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来推动改革。但是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期,由于它遵从关于教育歧视、学生资助、平权行动、重点研究以及针对特定人群的教育制度和课程等方面的规定,高等教育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在大学转型期开指后,大学与州政府之间的经常性合作加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