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医院,病人看病,选择不同职称的医生,他们的挂号费是不一样的,职称越高,收费越高。但是在学校就不一样,在工作量之外,不同职称的老师的代课费是一样的,不同职称的老师的晚自修费也是一样的,这其实是不公平的。我们应该设立一个系数,针对超课时,或晚自修等费用,按职称实行一个等级,职称高的老师一个晚自修所得要比低职称老师的所得要高些,否则一样的话,大家付出的劳动没有可比性了,与别的行业也不一样。所以这个政策有必要在各个学校实行,特别是在高职称比例低的学校,可以促使老师加强自己修养,不断强化自己的教育知识与教学技能,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这个比例系数可以定为1:1.05:1.15:1.2,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老师的补贴系数,如晚自修一节课的补贴是100,那么中级老师得105,副高级老师得115。适当拉开距离,但又不是很大距离,体现劳动量与职称知识能力双重照顾,使得教育事业良性发展。
关于课时超时费等按职称计算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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