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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和市北区拟被认定为全环境育人实验区

2月7日,山东省教育厅公示了全环境育人实验区和规范校名单,共有20个单位拟被认定为全环境育人实验区、100所学校拟被认定为全环境育人规范校。青岛两个区和6所学校上榜。

据悉,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全环境育人实验区和规范校的通知》要求,此前经市县推荐、专家评审、省级审核,省教育厅拟认定淄博市等20个单位为全环境育人实验区、济南市辅仁学校等100所学校为全环境育人规范校。其中,西海岸新区和市北区拟被认定为全环境育人实验区,实验任务方向分别是“课堂教学随堂监测实践探索”、“基于教师专业素养提升的教研制度改革”。青岛市实验小学、青岛市第二实验小学、平度市新河镇灰埠小学、青岛市城阳区第二实验中学、胶州市第七中学、莱西市第四中学拟被认定为全环境育人规范校。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2月7日至2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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