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穿蓝色短袖、白色裤子的女生跪在地上, 其身边多位女生不断辱骂并扇女孩耳光,还多次逼下跪女孩说“我错了爸爸”。其中一位打人者称, “你要报警吗?报警也找不到我。”
这是7月21日,江苏宜兴一女生被霸凌的画面,看着让人心颤不已。据悉,公安机关已对违法人员进行严肃训诫, 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并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全世界的未成年人中,霸凌事件都在不时发生,其中大部分霸凌事件在违法者的威逼之下,被欺凌者往往忍气吞声,伤害被遮蔽于无边黑暗之中,能够曝光的只是少数,而能够以视频方式公之于众的,更是少之又少,但即便如此,我们仍可以在互联网上不时发现它们的踪迹。
霸凌事件的受害者,其所受到的伤害往往伴随终生。成人世界往往只看到几个耳光、几记拳脚的肉体伤害,却不知道一些人终生的挫败感,往往可以追溯到少年儿童时期的的某一次霸凌事件。
从人性发展的角度来说,霸凌事件很难根绝,因为人的成长过程,就是一个满含动物性的生物体,逐渐习得人类社会的文明规则,逐渐社会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的个性是不一样的,大部分人可以顺利习得,少部分人需要强制习得。不得不悲观地指出,极个别的人终生都不易习得,更加悲观的是,极个别,极个别的人,无论施以何种良好教育,都不能改变其反社会的人格,他们从一出生开始,监狱的大门就为他们打开了。
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从这点上来说,“每个孩子都是天使”只是一个大数规则,而未必都适用于千千万万性情各异的孩子。这是很多人,包括教育工作者不愿意面对,更不愿意听见的事实陈述。
把霸凌事件的发生降低到最低程度,是为当务之急。但今天的问题,首先是被欺凌者慑于霸凌者的淫威,导致成人世界发现难;其次,霸凌事件的施害者基本都是未成年人,他们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在法律上完全不能折抵其受到的惩罚,导致其受到的惩罚,不能威慑其他潜在的施害者住手。
一直以来,就有专家和舆论要求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让“小霸王”们吃牢饭,但这涉及到法理辨析和法律条文的修改,争议颇大。远水不救近火。
我认为,能够尽快遏制霸凌事件恶性发展的举措,是尽快落实学校“惩戒权”。本月上旬,《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发布,其中首次明确提出了教师惩戒权的问题。
我们当下的教育总是无限夸大“爱心”的感化作用,这固然很好,但殊不知,它也往往导致教师在“爱心”的压力之下不敢管学生,从而放纵个别学生“人性恶”的天性。随着学生年龄、体力增长,个别学生逐渐走上欺凌弱小同学的邪路。因此,赋予学校和教师以惩戒权,及时将人性之恶遏制于萌芽状态,是非常必要的。
需要说明的是,学校和教师行使惩戒权,不是任意殴打学生,而是必须要有公开合理的程序和实施细则,而且要有严格监管。唯其如此,小霸王们才能从小知道,欺凌弱小同学,必须付出肉体、精神和名誉的代价和损失。而被欺凌的弱小同学也可以知道,这个社会是有人主持公道的,这样,他们才有胆量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学校和教师对小霸王硬起来了,家庭和社会其他方面予以配合,小霸王的气焰就萎缩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