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六办发〔2009〕12号)和《六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六人社〔2012〕58号)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三级岗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一)范围。全市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单位)。
(二)对象。三级岗位申报应在单位三级岗位空缺范围内进行,申报人员应为聘用在正高级四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单位未设置三级岗位的,确符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且现聘用在正高级四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申报。
申报时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核准其三级岗位的文件下发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办理聘用手续。已按规定办理延退手续的人员除外。
注重申报对象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取得的实绩、成果和贡献,向单位重点领域(学科)、主体岗位和一线科技人员倾斜,鼓励创新、创业和创造。
二、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按照《六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六人社〔2012〕58号)第二章第六条至第九条规定执行。
第六条拟聘用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与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并在本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条件。
第七条具备正高级任职资格且受聘正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聘期内考核合格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聘用年限限制直接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2.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
3.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人员(三等奖须个人排名前三)。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负责人;
5.“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以上人选;
6.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7.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第八条具备正高级任职资格且受聘正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满5年,聘期内考核合格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或具备正高级任职资格且受聘正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满3年,聘期内考核合格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两项者,可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省劳动模范、部省级先进工作者、省“五一”奖章获得者;
3.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二、三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4.部、省级重点项目、课题参与人(个人排名前三);
5.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6.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第九条连续受聘正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满10年及以上,聘期内考核合格以上者,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并填写《六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申报表》(见附件2)。
2.申报对象所在的事业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评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单位集体研究产生推荐人选,并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至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
3.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审核后,出具推荐函并填写《六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1)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各县(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请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及以下材料(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人选申报表A4纸正反面印制,装订成册)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推荐人选汇总表、申报表电子版发送指定电子邮箱,请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也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一)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推荐函1份;
(二)《六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1)1式3份;
(三)《六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申报表》(见附件2)1式3份;
(四)推荐人选的个人业绩综述材料(2000字以内,1式15份);
(五)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含个人成果、获奖证书及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等有效证明材料等)原件经县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单位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需审核单位签字(审核人签名并须注明“该件系原件复印,与原件内容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四、相关要求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导向作用显著,社会和专业技术人员十分关注。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推荐程序,确保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二)所需填写表格均可登陆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主要业绩一栏须按“所获奖项情况、参与项目和课题情况、论文著作情况、个人荣誉情况”逐条规范填写,语言精练、简明扼要,注意控制字数。涉密申报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
(三)申报人员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违背诚信承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记入征信共享平台。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人:黄卫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