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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趋严丨五地举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权交接仪式

去年11月30,郑州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完成了市级层面的权限移交。全市原属教育部门管理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转为非学科类的763家、原非学科类继续办学的919家校外培训机构共1682家,分类移交给体育、科技、文广旅三部门。52家校外培训机构移交给郑州市体育局实施监管(其中,“学转非”的21家,原非学科类继续办学的31家);98家校外培训机构移交给郑州市科技局实施监管(其中,“学转非”的82家,原非学科类继续办学的16家);1532家校外培训机构移交给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实施监管(其中,“学转非”的658家,原非学科类继续办学的874家)。

据笔者百度检索信息得知,全国目前大概5地进行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交接仪式。3月7日《中国教育报》刊登了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教育厅原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韩平呼吁文章,认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亟须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管理,真正将“分类管理”落实到位,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上,受行政审批权限的制约,绝大部分省市均未能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的行政审批主体和形式,仅有北京、浙江等地以“审核意见书”等行政部门审核文件替代“培训许可证”,属临时过渡方式。

审批权不清晰易引发政策落地不全面、后续管理不到位、行政部门面临法律风险等问题。为此,韩平建议,以法律形式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权限。建议尽快出台“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条例”,从法律层面赋予业务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权限,明确“培训许可证”的审批类型和形式,进一步厘清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同时,建议由国务院授权省级政府赋予相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权,解决当前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权的堵点问题,推动校外培训“分类管理”全面实施。

另附

非学科类审批流程(以天津为例)

一、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通过现场交件或网上报件的形式提交申请材料,综合受理窗口接件并进行核对,接件人员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办理部门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审批部门在“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上受理该申请,并出具《受理告知书》;

2.主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人向办理部门作出了补齐可容缺后补材料,并作出守法经营,接受监管意思表示的书面承诺后,应当在“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上,先受理该申请,并出具《受理告知书》。

3.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退件。此过程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二、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重点审核场地和师资材料

对于材料存在问题的,审批部门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没有问题的,根据房产证明、租赁协议及申请书中对学校建筑情况的描述,明确学校的具体地址,根据申请书中办学内容及课程开设情况的说明,明确其办学内容,根据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分析其师资是否符合要求,根据租赁协议租赁期限具体条款,合理界定办学许可的有效期限。此过程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三、审批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并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此过程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四、制证发证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可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的方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行政许可决定书》,也可通过智能终端“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打印结果。此过程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完整流程法定办结时限为9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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