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亲戚,在某地一所基层初中学校当老师,据他讲,他们学校以及他们当地的初中学校多年来一直都是晚上八点多放学,以前叫晚辅导晚自习,从去年后季开始,改称课后服务了,无论叫什么,都是一回事。
亲戚说,晚辅导晚自习也好,课后服务也罢,反正他们下午和晚上加班早已成了常态,天天如此。不过给学生服务,加加班老师们是心甘情愿的。但是亲戚所在学校有时候还在晚上放学之后安排开会,也就是说加班之后还要加班。
对于学校安排晚上开会一事,老师们都有意见,自己的下班时间,理应由自己支配,学校不应该侵占老师的合法性休息权益。但是学校领导给出的解释是,晚上开会是为了工作,为了教育事业,对此老师要理解,要有奉献精神。
占用老师的合法休息时间开会,似乎并不是一两所学校这样做。网络上曾经披露过天津市教师家属上书市长,反映丈夫所在学校放学后占用老师下班时间开会的现象。有的地方的学校多年来一直侵占老师的星期天和放学后的休息时间开会。
如果说情况特殊,确实需要占用老师的休息时间开会,老师们是可以理解的,问题是有的学校经常占用老师的休息时间开会,这样做就有点不妥当了,尽管学校领导会以工作需要和发扬奉献为理由命令老师服从,老师们也绝对不会拒不执行,而会绝对服从学校的安排。
但是服从归服从,打心眼里说,老师们是不痛快的。学校开会很正常,但是正常的上班时间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不在正常的上班时间开会?更何况学校的有些会议,形式大于意义,短会长开的现象较为普遍。
有的老师认为,为了工作,经常侵占老师正常的休息时间开会,这样做的精神是可嘉的,上至学校领导下至老师们发扬奉献精神,值得敬佩。不过对学校而言,首先必须做到依法依规规范办学,充分保护老师的合法权益。
如果学校经常侵占老师们的下班时间、休息时间,如果连自己合法的休息权益都享受不到,老师们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和情绪?老师们的这种感受和情绪会不会悄无声息地影响到工作?我相信,答案是什么,学校领导应该是心知肚明的。
这一点上,我认为私立学校做得非常好,我有几个朋友在私立学校当老师,据他们说,他们学校从来不会占用老师们的休息时间开会,确实需要开会的话,也都是在上班时间见缝插针地召开,而且绝对不开长会,有事说事,言简意赅,没事散会。
私立学校的校长明白,开会说得再多,不如少说多做,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做好了,就不用了唠唠叨叨地要求强调。老师都是知识分子,有学问,有修养,你尊重并且保护了老师们的护法权益,老师们不用你反反复复地要求强调,自然会把工作做好的。相反,如果学校领导喜欢长篇大论地要求强调,说明什么?说得多做得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