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河南平顶山的李龙在郑州上大学,今年该毕业了。
今年的4月份,李龙参加了某银行河南分行的社会招聘,银行招聘是很严格的,李龙经过笔试、面试和复试,一路过关斩将终于胜出。
银行方面打电话正式通知,说李龙已经通过笔试和面试,让他提交个人资料,之后还要参加一个岗前培训,然后就可以签合同上班。
然而乐极生悲,就在前几天李龙去银行量工装尺寸时,突然告诉他签不成合同了,因为政审发现李龙有犯罪记录,招聘的人员要求没有“案底”才行。
李龙懵了,我没有坐过牢啊,怎么会有“案底”呢?
后来李龙和父母经过打听和回忆,终于想起来在李龙17岁上高二时,因为和同学闹矛盾,拿走了同学的书包,结果对方报警了,说李龙抢劫了他的书包。
随后,李龙因涉嫌抢劫罪被河南平顶山公安局刑事拘留。
后来,李龙归还了同学的书包,书包里的东西一样没少,双方达成和解。
最后,当地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因为当时李龙只有17岁,按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封存,不知为什么李龙还能查处“案底”来。
法律规定,符合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轻罪记录可以封存:
第一、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单处罚金且已实际执行的未成年人,自判决确定之日起,其轻罪记录自然永久封存;
第二、被判处管制的未成年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可以申请轻罪记录封存;
第三、被宣告缓刑的未成年人,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可以申请轻罪记录封存;
第四、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未成年人,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一年内不再故意犯罪的,可以申请轻罪记录封存。
像李龙这样的情况,发生罪错时是未成年人,应该“无痕”回归社会。
然而,在人生的关键一步却走了“麦城”,李龙非常灰心丧气,他害怕对未来还会有影响。
这里有一个问题,李龙的“案底”到底封存了没有?如果没有封存,那就是有法不依,如果封存了,那又是谁泄露出来的呢?
一个法律责任的问题,关乎一个大学生的前途和命运,希望有关方面依法办事,保护李龙的个人权益不受侵犯。